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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南县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1-08  点击量:

    商南县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解读

    一、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范围、条件有哪些?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本省户籍或持有《陕西省居住证》的非本省户籍,在商南县境内创业人员。具体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人员)、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含村干部及乡村医生)、刑满释放人员、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以上人员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均处于自主创业状态。且不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

    2、个人借款人应当具备一定的创业能力和自有资金,无不良信贷记录,从事经营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取得相关合法经营执照、证件或证明材料。

    3、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10万元以下消费贷款(含信用卡、富秦家乐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二、贷款额度、期限和利息是多少?

    1、符合条件的个人最高可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合伙创业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且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贷款总额度的10%。

    2、符合申请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限额提高至1000万元,财政部门承担300万元以内的贷款贴息,超出部分产生的利息,由企业自行承担。

    3、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信用村、信用镇(办)的创业人员可根据情况在原有政策基础上优先再享受一次不超过2年的贴息贷款。

    4、经办银行向个人借款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利率,可在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基础上上浮不超过2.5个百分点。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率参照贷款合同签订日LPR执行,允许在LPR基础上浮动,其最高上限参照个人贷款利率上限,具体由经办金融机构与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小微企业协商确定。各经办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提高个人、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实际利率或额外增加贷款不合理收费。

    5、自2021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三、创业贷款经办金融机构有哪些?

    县农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商南聚利村镇银行。(LPR为贷款基础利率)

    四、申报贷款方式及程序是什么?

    1、借款人向创业项目所在地镇(办)人社所提交申请或到各经办银行通过手机微信申请,各镇(办)政府按规定对借款人创业项目实地审核,审核合格后由各镇(办)统一上报县就业服务中心复核;经县创业担保贷款联席会成员核查后交各经办银行发放贷款。

    2、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向县就业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或到各经办银行通过手机微信申请。

    咨询电话:0914-63715060914-6376660

    商南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1年1月1日

    上一条:商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商南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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