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街道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部署要求,统筹做好2023年以工代赈工作,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部分中央和省级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的通知》(商发改发〔2022〕568号)精神,现将我县2023年部分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予以下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坚守“赈”的初心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功能的意见》和《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陕西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陕西省“十四五”以工代赈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要求,深刻把握以工代赈“工程项目是载体、群众务工是目的”的政策内涵,坚持多劳多得,鼓励勤劳致富,精准选择项目,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发挥好以工代赈资金带动农村群众就近就业增收的功能作用。
二、分解下达
本批任务计划安排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300万元,支持项目1个,项目名称为商南县城关街道办事处教场沟易地搬迁安置小区至第八小学、第八幼儿园道路2023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计划带动就业50人,发放劳务报酬不低于108万元,项目新修教场沟易地搬迁安置小区至第八小学、第八幼儿园道路,长300米,宽9米;桥梁1座,宽9米、长18延米、引线10米;道路填土石方工程3312立方米。
三、组织实施
项目实施单位要以落实组织群众务工、发放劳务报酬、提高就业技能等政策要求为重点,压紧压实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项目所在村委会等主体的责任,确保以工代赈项目规范实施,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
(一)加强群众务工组织。项目实施单位和施工单位按照就地就近原则,广泛吸纳当地农村低收入群众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组织当地群众务工的尽量不用专业施工队,项目所在地村民委员会与施工单位要建立劳务信息沟通机制,根据项目用工需求做好当地农村劳动力的动员组织工作,为项目实施提供劳务保障。优先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其领办的合作社组织当地农村劳动力组建施工队伍,按照自建自管自营等方式实施项目,组织群众参与工程建设。
(二)严格劳务报酬发放。要在严格落实国家有关要求的基础上,尽最大可能提高以工代赈项目劳务报酬占中央资金的比例。强化劳务报酬发放全过程监管,在项目前期工作环节,项目可研报告(或实施方案)应专章专节对项目是否能够组织当地群众务工、是否能够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进行论证,明确劳务报酬发放金额和标准,并在项目估算(或概算)中结合工程建设内容逐项测算用工量和劳务报酬发放额度,对应发劳务报酬予以单列。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督促项目施工单位及时足额向务工群众发放劳务报酬,规范劳务报酬发放台账,督促项目所在地村委会在村务公开栏对劳务报酬发放情况进行公示。监理单位要把群众务工、劳务报酬发放作为工程监理的重要内容,监督施工单位严格落实以工代赈政策要求和项目规范。县发改局在组织项目竣工验收时,将施工单位劳务报酬支付标准、金额和劳务报酬发放台账、劳动力培训台账作为重要验收内容。
(三)拓展多种赈济模式。你办要将以工代赈项目实施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复制推广2020年以来以工代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工作形成的经验做法,撬动地方财政及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就业专项资金等,在改善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发放劳务报酬等传统赈济模式的基础上,依托以工代赈项目拓展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开发等多种赈济模式,进一步延伸扩大就业容量,更好发挥“赈”的作用。
(四)加强资金和项目监管。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清单(附件1、附件2、附件3)明确的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严禁将中央以工代赈资金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项目建设所需其他资金要确保足额及时到位。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确需调整的,须经市级发展改革部门批复同意,并将正式批复文件报省发展改革委备案后方可实施。未经批准擅自调整的,将在全省范围内通报批评。
附件:
1.商南县2023年部分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
2.商南县2023年部分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项目清单
3.商南县2023年部分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商南县发展改革局
2022年1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