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若干措施》(陕办发〔2022〕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商南县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基层应急管理队伍建设,提高全县处理急难险重任务能力,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具体措施。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立足实际需要,以组织网格化、制度规范化、责任清单化、考核标准化为目标,健全基层应急管理体系,以加强基层应急队伍、物资保障、社会动员和科技支撑为重点,不断提高防范化解风险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谱写商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安全保障。
2.目标任务。到2023年,镇(办)和村(社区)网格化应急管理体系基本健全。镇(办)实现“十有”(有机构、有队伍、有预案、有物资、有场所、有平台、有经费、有培训、有演练、有实用工作手册),村(社区)实现“五有”(有网格员队伍、有装备物资、有工作制度、有应急预案、有场地设施),打通应急管理“最后一公里”,实现县、镇(办)、村(社区)、组、片五级网格“监测预警、信息报送、会商研判、应急处置”等实时联动指挥调度功能。到2024年,按照指挥高效、职责明晰、运转顺畅的要求,全面贯通县、镇(办)、村三级应急指挥平台,各类功能区、镇(办)、行政村(社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率达到100%,应急管理工作人员、专(兼)职救援力量培训率达到100%,镇(办)执法装备按需配备率达到100%。到2025年,常态化管理和应急管理动态衔接的基层治理机制基本健全,基层应急保障和救援能力显著增强。到2035年,全县基本实现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二、健全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
3.深化县级应急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县应急管理体制改革,着重解决体制改革不到位、不顺畅等突出问题,整合划转职能,及时调整相关职责,明确职责边界和交叉监管职责,增强部门之间的协同联动。逐步实施县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大队主要负责人交叉任职;逐步实现森林防火、防汛、安全生产等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合署办公,加强基础办公设施保障,不断深化机构改革,提升应急管理能力。
4.强化镇(办)应急管理。镇(办)要整合安全生产、防汛抗旱、气象灾害防御、地质灾害防御、森林防灭火、灾情管理等资源和力量,组建由镇(办)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城关街道办设在“平安建设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其余9个镇在“经济发展办公室”加挂“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实行实体化办公,承担应急管理的统筹、协调、指挥、考核等职责,建立健全分工协作机制,明确办公室与相关站所的职责,确保职能归位、各司其职、依法履职。根据辖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人口数量、经济总量、各类单位(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学校、医院、商场等)数量、林草面积、历年应急救援事故发生情况等因素,结合实际应急管理工作任务,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进行人员配备,原则上城关街道办配备不少于5名,其余每个镇配备不少于3名应急管理人员。
5.纳入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按照陕西省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有关规定,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处置等工作纳入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的重要内容,明确网格员相关职责任务,列入网格工作事务清单,应急管理信息汇入基层治理网格化数据平台共享共用。充分运用“人盯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1844机制,统筹整合现有护林员、地质灾害监测员、防返贫监测员、秦岭生态保护网格员、灾情信息员、公益岗位等网格资源,建立“多员合一、一专多能”的村级应急管理员队伍,加强风险隐患早期识别化解,承担应急管理职责,逐级汇总全县网格员信息,建立数据库,汇入陕西应急管理“一张图”,打通应急工作“神经末梢”,保证紧急状态下“点对点”双向互通、远程调度。推动联防联控、群防群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应急管理格局。打破行政区划的思考,网格面积适度。原则上以村(社区)为一级网格单元,以村民小组、小区(或一定数量居民的管理片区)为二级网格单元,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纳入网格重要工作内容,构建应急管理网格化管控体系,各村(社区)至少明确1名应急管理人员,加强与党的建设、综合治理等网格员融合,打造“全要素网格”,实现“多网合一”。
6.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坚持专常兼备,镇(办)和功能区要以辖区内可调动的应急队伍力量为基础,组织镇(办)干部、警务、医务、民兵、消防站、物业管理、企事业单位及志愿者等人员,组建一支30—50人规模的应急救援队伍,由镇(办)长(主任)担任队长,每年围绕各类灾害事故救援业务的集训时间不少于20课时。行政村(社区)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村(居)民小组长、基干民兵、卫生所(室)、青壮劳力、驻村“四支力量”等人员,组建一支不少于10人的应急救援队伍,负责灾害事故先期处置工作,由村(社区)主任兼任队长,负责灾害事故先期处置、受困群众救援、受威胁群众转移撤离等工作,队员随时做好应急准备,每年围绕各类灾害事故救援业务的集训时间不少于10个课时。
三、建立基层应急工作机制
7.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机制。坚持以防为主,组织镇(办)在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基础上,定期组织开展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分区域、分灾种、分重点领域建立风险隐患台账和数据库,实行风险清单管理和隐患动态销号制度。将各类风险点按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低风险,实施分级分类管理,明确防控措施和责任人,并及时更新公布。鼓励激励群众发现报告身边风险相结合,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落实好监测、管控和治理措施,做到“人防、物防、技防”并重,实现早发现、早预警、早防范、早治理。
8.健全信息传播报送机制。镇(办)要制定预警信息收集、研判和传播制度,利用应急广播、短信微信、电话提醒、智慧应急APP等方式及时将预警传达到村、到网格员(片长)、到户、到人。村(社区)和网格员(片长)要第一时间响应、报告灾害情况和事故信息并组织群众转移避险。要落实应急管理办公室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及时准确做好突发事故情况、自然灾害灾情、群众生活需求等信息统计上报和上级指挥指令的下达工作。镇(办)、村(社区)遇到重特大突发事件,可在报送上级党委、政府和应急管理部门的同时,直接向市应急管理局和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告,并抄送相关部门。2022年实现全县农村应急广播全覆盖,保障预警信息发布全天候响应并有效传导到村到户。
9.健全应急预案与演练机制。镇(办)要根据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情况,制定应急管理实用工作手册,督导属地内企事业单位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各镇(办)、村(社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率达到100%。镇(办)每年开展2次以上综合性或重点灾种应急预案演练,增强队伍综合救援能力和群众自救互救能力。指导村(社区)每年开展1次以上现场处置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实战水平。
10.建立应急指挥和救援机制。接到重要预警或突发事故灾害信息时,镇(办)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组长任指挥长,第一时间成立现场指挥部,充分利用应急指挥、1844智慧信息平台,接报事故灾害情况、研判发展态势、统一指挥救援力量、调配应急装备物资,做好事故灾害先期处置。严格落实《陕西省防灾避险人员安全转移规定》,及时开展避险转移和应急救援。
11.建立物资储备和保障机制。建立健全以政府储备为主、社会储备为辅和家庭储备相结合的应急物资储备机制,合理布局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建立1个县级中心物资储备库,持续做好10个镇(办)、126个村(社区)应急物资储备点建设,要结合辖区实际,合理确定品种、数量,及时录入基层治理和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加强管理,做到快速响应、及时调拨。加强县镇两级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县应急局配备应急指挥车1辆、执法车2辆、应急保障车1辆;镇(办)结合辖区实际推进应急装备“9+X”标准配备到位,实现救援单兵装备、卫星电话、对讲机、小型发电机、带动力排水泵、应急无人机、移动报灾终端、简易雨量计、手持扩音喇叭及其他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全覆盖;村(社区)按照“参照镇(办)、结合实际、按需配备”的原则,配备喇叭、无线预警广播、卫星电话等必要的应急管理装备。强化无人机等装备高空侦查、应急喊话、远程传递的应急救援作用。
12.构建多方参与的社会动员机制。创新城乡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等社会力量的联动机制,完善基层志愿者服务制度,搭建群众、社会力量参与应急管理的协调服务和信息共享平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吸纳社会力量有效有序参与基层应急工作。在重要时段要及时组织党员、干部下沉到村组(社区)、片区和重点企业,加强一线力量。将应急管理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加强对个体工商户、出租房等安全管理,每年签订安全生产、消防、防汛责任状,督促落实应急管理主体责任。充分发挥驻村干部作用,指导、督促、协调村(社区)全面落实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工作任务。鼓励有条件的村(社区)与属地大中型企业签订村企应急联动协议,按照共防互补的要求,共同组建抢险队伍、储备救援物资、开展预案演练。
13.建立健全应急联防联动机制。充分发挥镇(办)应急管理办公室牵头统筹协调职能作用,明确镇(办)内部各部门应急管理工作职责,推动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全社会共同参与,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应急管理格局,按照水利、林业、资源等有关业务口主“防”、应急口司“救”的原则,不断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全流程协同构建快速响应应急救援网,结合消防所(微型消防站)、交通管理站、交通安全劝导站等站点建设,按照“有场地设施、有基本装备物资、有实用工作手册”的要求,建设一批区域性微型应急救援站点。在城镇建成区、工业园区全面建成“135快速救援圈”(1分钟接警、3分钟出动、5分钟启动处置),在城郊和人口相对密集的农村,全面建成“15分钟快速响应救援圈”。
14.建立执法监管机制。加强基层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行政处罚权委托机制,镇(办)依法接受县级政府部门行政执法权委托,签订委托协议,确保执法主体合法化。明确基层执法事项,依法梳理镇(办)法定和委托权力事项,并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年度执法项目计划,报镇(办)党(工)委、政府(办事处)批准后实施。统一配备执法装备、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同时积极多方争取资金做好镇(办)应急管理执法执勤公务用车配备(保障)工作。
15.建立健全应急管理队伍激励保障机制。坚持严管和厚爱并重,大力营造干部为事业担当、组织为干部担当的浓厚氛围,不断提振基层应急管理干部精气神。树立实干担当用人导向,积极选派责任担当的年轻干部到应急管理岗位锻炼,对成绩突出的优先提拔使用。保持基层应急管理队伍相对稳定,镇(办)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调整岗位应事先征得县应急管理局同意,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监察岗位津贴等保障政策,积极执行基层应急管理人员的工伤、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抚恤政策,合理确定应急管理人员待遇,有关经费纳入地方财政保障范围。建立基层安全生产执法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确保依法履职、照单履职。积极落实奖励制度,对在应急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及时予以褒扬激励,提升职业荣誉感和吸引力。
四、强化基层应急工作保障
16.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将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作为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重要内容和夯实基层基础的重要任务,列入年度重点工作,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镇(办)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工作推进,定期研究部署和解决工作落实中的困难和问题,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任务扎实有序推进。加强对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工作成效的评估,评估结果作为镇(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县域工业集中区管委会、金丝峡景区管委会要明确相应机构工作职责,确保不留盲区、死角。
17.强化部门协同。县应急管理部门要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县委编办负责指导检查行政、事业编制的合理使用,支持镇(办)应急工作机构建设。组织、民政部门和综治机构要支持应急管理纳入基层治理和网格化管理服务体系,县财政、人社、公安、科教、资源、交通、住建、水利、农业农村、文旅、卫健、林业、气象、消防救援等部门按照工作职责,深入基层分类指导,形成工作合力。要坚持示范引领鼓励改革创新,推进各项工作尽快落地见效。
18.做好资金保障。县应急局要积极向省市争取救灾资金,指导镇(办)做好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强化应急状态下对镇(办)人、财、物支持。县财政局要按照陕西省应急救援领域省级与市县两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有关要求,落实好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方面的支出责任,加强资金保障,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大对社会化救援队伍、志愿者救援队伍的支持力度,建立与应急救援成效挂钩的补偿机制,推动社会化救援队伍可持续发展。
19.加强教育培训。充分利用“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10·13”国际减灾日、森林防火宣传月,组织开展群众安全生产知识和应急技能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县民政局要将应急管理纳入城乡社区工作者培训内容,县委党校要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纳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年度培训内容,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以镇(办)应急管理人员、应急救援队伍为主的业务培训;镇(办)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村(社区)网格员和应急救援队员的业务培训。
20.加强督促指导。县政府要以减少重大风险、应对重大灾害的实效结果为导向,建立完善基层应急管理考评机制,结合综合减灾应急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按规定选树基层应急工作先进典型,组织开展专题宣传。对镇(办)和村(社区)网格化管理要求不落实、应急管理职责任务不明确、人员和装备设备配备不到位,特别是因相关人员失职渎职酿成事故灾害、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社会影响的,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