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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南县2022-2023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hjj-10_C/2022-112100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环境局
标      题: 商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南县2022-2023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公开目录: 环境保护 发布日期: 2022年11月01日
发文字号: 公文时效: 有效
[字号: ]
 

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工作部门、事业机构,市级驻商各单位:

《商南县2022-2023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商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017

 

(此件公开发布)

 

商南县2022-2023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

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为坚决打赢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全面提升我县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确保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攻坚时间

202291日至2023331日。

(二)基本思路

围绕大气污染防治目标,全面落实工业炉窑综合整治、扬尘污染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整治、企业排污监管、散煤治理、严控露天焚烧等主要举措,切实夯实责任,积极应对污染天气,进一步巩固夏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成效,持续做好秋冬季攻坚工作。

(三)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攻坚行动方案,力争20229-12月中心城区优良天数不少于116天,PM2.5浓度不超过32微克/立方米,不出现重污染天20231-3月中心城区优良天数不少于77天,PM2.5浓度不超过48微克/立方米,重污染天不超过2天。确保完成2022-2023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目标任务。

二、重点任务

1.强化重点区域精细化管控。对污染数值高发的商南县城市展馆监测站(SO2NO2)、环保局监测站(PM2.5PM10),按照县秋冬季大气污染攻坚行动工作专班要求,开展专项排查并建立工作台账,全力做好污染源精细化管控。(县环境局牵头,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配合落实

2.加大餐饮油烟治理力度。排放油烟的饮食业单位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实现达标排放,凡达不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排放限值的,一律停业整改。全面规范治理露天烧烤污染,严防有烟烧烤死灰复燃。(县城管局牵头,各镇办、相关部门配合落实

3.推动重点行业技改积极推动全县水泥行业实施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确保企业污染排放持续减少,提高环保治理水平,同时积极培育其他重点行业A、升B、消D”。(县环境局牵头,各镇办、相关部门配合落实

4.开展油品质量检查。坚决取缔黑加油站点,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开展油品质量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用燃油行为。(县经贸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配合落实)

5.加强煤质监管。禁止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组织开展散煤治理专项检查行动,确保生产、流通、使用的洁净煤符合标准。以清洁煤生产、销售环节为重点,采暖期每月组织开展2次洁净煤煤质专项检查,实现城乡集中售煤点煤质监督抽查全覆盖,依法严厉打击销售劣质煤行为。(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各镇办配合落实

6.推进清洁取暖散煤替代工程。坚持从实际出发,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热则热、宜煤则煤,深入推进散煤治理。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以外的地区暂不具备清洁能源改造的,应使用洁净煤+民用高效洁净煤炉具。(县发改局牵头,各镇办、相关部门配合落实

7.开展低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源头替代。汽修行业、工业涂装企业应当参照《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 38597-2020)中水性涂料、无溶剂涂料、辐射固化涂料的限量值要求,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未做规定的,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应符合《车辆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24409-2020)、《工业防护涂料中有害物质限值》(GB 30981-2020)、《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1-2020)等相关国家标准中非溶剂型涂料的要求。工业涂装企业经充分论证,确因生产工艺需要必须采用溶剂型涂料的,应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中溶剂型涂料的限值要求。(县交通局、县环境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落实

8.强化挥发性有机物突出问题监管。依托挥发性有机物排查整治工作中建立的清单,对重点企业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含挥发性有机物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敞开液面以及工艺过程等环节无组织排放情况,对达不到相关标准要求,要求其限期完成整改。(县环境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落实

9.持续优化物流运输结构。县内物流园区,采暖季采用铁路、国五以上排放标准和新能源汽车进行大宗货物运输比例达到70%左右。(县交通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落实)

10.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控制区管控,不符合第三阶段和在用机械排放标准三类限值的机械限制在控制区使用,杜绝工程机械冒黑烟现象。(县环境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落实)

11.加大道路扬尘整治力度。提高城市道路水洗机扫作业比例,加大城区重点路段道路保洁力度,冬防期每天洒水不少于4(长新路、312国道城区沿线等重点路段适当加大洒水频次),每周机扫不少于2次,从源头上防止道路扬尘。严格渣土运输车辆规范化管理,渣土运输车要密闭并符合现行在用车排放标准,实行错时运输,划定避让区域。(县城管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落实

12.聚焦扬尘污染精细化整治。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加强对全县范围内涉及出土、拆迁、回填的项目工地督查检查力度,严格落实工地六个百分之百抑尘措施;加大城市周边道路、城市支路清扫保洁频次,有效减少道路扬尘;加大渣土车扬尘管理,运输过程全密闭,确保无扬尘、无遗漏、无抛洒;针对道路两侧裸土及长期闲置的土地采取绿化、硬化等措施全面减少道路扬尘;督促露天堆场采取建设密闭化大棚、苫盖、加大厂区洒水频次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县住建局、城管局、经贸局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

13.强化露天焚烧管控。要充分动员组织镇办和村组落实网格化管理,围绕秸秆禁烧等工作,加强“定点、定时、定人、定责”管控,开展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重点区域专项管控。落实属地管理和网格化监管职责,充分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拍摄、现场检查等手段加强巡查,严格落实24小时值守制度,加强秸秆焚烧、烧荒烧垃圾等露天焚烧问题监督管理,确保露天焚烧火情“发生即发现,发现即处置”。各镇办负责,相关部门配合落实)

14.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严格执行《商洛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商南县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燃放的通知》要求,依法对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查处;春节、元宵节期间坚决杜绝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加强居民禁燃禁放宣传,引导群众文明过节。(县公安局牵头,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局配合落实)

15.持续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持续推进国三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和老旧燃气车淘汰工作,禁止冒黑烟车辆驶入城区主要交通干道。(县交警大队负责,相关部门配合落实)

16.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坚持底线思维应对,强化会商研判,稳步提高重污染天气预测预报准确率,及时发布重污染预警信息,严格落实《商南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突出重点精准减排、分级差异管控,确保削峰降频。系统推进门禁系统监管应用,制定移动源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方案,建立用车大户清单和货车白名单,实现动态管理,倒逼重点用车企业更新、选用清洁运输车辆。加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执法监督力度,督促企业落实重污染应急减排责任,严格执行《商南县2022-0223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要求,完成应急减排任务。(县环境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落实)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镇办、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把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作为打好蓝天保卫战、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的关键举措,成立秋冬季攻坚行动工作专班,聚焦秋冬季攻坚行动重点任务,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镇办、各相关部门要将方案任务逐级细化,明确时间表和责任人,并将主要任务纳入督查督办重要内容,建立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定期调度机制。县秋冬季攻坚工作专班实施每日跟踪研判、按周分析回顾、逐月通报点评,对空气质量明显恶化、目标任务进展滞后的部门进行预警、通报、督办、约谈。

(三)提升监测预警能力。依托专业团队开展秋冬季颗粒物等专项走航监测,对重点区域开展巡航溯源,精准查找污染源。通报问题突出、异常值较多的站点,强化自动监测等运维保障,提升监测预警能力。

(四)开展交叉执法检查。综合运用在线监测、用电工况监测、红外检测、走航监测、现场检查等多种手段,依托现有便携式监测等仪器,对重点行业加大执法监管力度。重点查处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违法行为,对监督执法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有关企业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举一反三,落实整改要求,确保整改到位对违法情节及后果严重、屡查屡犯的,要依法严查处,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加强联合执法,在油品质量、煤炭质量、涉VOCs产品质量、柴油车尾气排放抽查、扬尘管控等领域实施多部门联合执法,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形成执法合力。

(五)开展下沉督导。县专班将采用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查阅资料、明暗访、交办督办等方式,对大气污染突出问题开展督导检查。对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重点攻坚任务落实不力、环境问题突出的,将采取通报、约谈等措施,问题严重视情开展专项督察。

(六)加强宣传引导。加大秋冬季攻坚期间工作亮点、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对突出问题、负面典型案例进行曝光,限期完成整改。建立有奖举报制度,鼓励企业员工、群众参与大气污染防治监督,强化公众监督。做好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努力营造攻坚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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