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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药品安全监管的通知
索 引  号: schzljdglj -09_D/2023-0303002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 发布机构: 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标      题: 商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药品安全监管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3年03月09日 公开目录: 食品药品安全 发布日期: 2022年06月30日
发文字号: 公文时效: 失效
[字号: ]
 

商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药安全监管的通知

 

监管所局相关股室

为进一步推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强化药械安全监管,根据县纪委《关于印发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商南纪办〔2022〕22号)和商南县公安局《关于个别村卫生室存在销售假药行为的风险预警提示函》(商南公函〔2022〕49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四个最严”要求为遵循,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为目的,坚持问题导向,坚守安全底线,强化监督检查,严查违法违规行为,规范药品经营使用行为,确保我县药品质量安全。

二、检查内容

以村卫生室、个体诊所重点对象,以药品购进来源为重点环节,以核查票、证、账、货、款是否相符、药品验收、养护、过期药品处置是否符合法规要求为重点内容,严厉打击伪造资质证明文件或票据购销药品,从不具备资质的单位和个人购进药品,严防假、劣药品流入市场,规范药品使用行为,确保药品安全有效。

三、工作安排

(一)部署自查。各监管所要将此项工作与已下发的“2022年药械监督检查计划”、“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药品安全放心工程”等工作相结合,统筹协调推进,结合辖区实际,认真组织实施。要督促辖区村卫生室、个体诊所认真自查自纠,并将自查整改报告提交所在辖区监管所,切实落实经营者的主体责任。

(二)集中检查。各监管所要对辖区内村卫生室、个体诊所进行深入排查检查,重点关注非法渠道购进以及通过网络异常销售线索,严防假、劣药品流入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线索要深入追查,一查到底,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依法查处。

(三)督导检查。各监管所督促辖区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完成自查和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县局将对此项工作推进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随机抽查,并将督查和抽查情况在全县通报。各监管所也可遴选辖区药品安全风险隐患较大、或日常检查中存在问题较多的村卫生室、个体诊所报县局,由县局组织交叉检查。

(四)工作总结。各监管所对此项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回顾,包括自查、协同检查实施情况、违法线索处置情况以及调查整改情况等,于12月10日前将检查工作总结报县局药械中队。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各监管所要将检查与风险排查有机结合,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细化任务,夯实责任,结合辖区实际,明确检查重点和要求,将此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严查违法行为。各监管所要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案件线索,要及时依法查处,并做到追根溯源,对发现涉嫌犯罪的要上报县局,县局将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涉及大案要案查办线索、调查进展、处理情况的要及时向县局报告,坚决惩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公开案件信息,加大曝光力度,形成强大震慑。

(三)加强配合协作。各监管所要加强与辖区派出所、卫生院的协调配合,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效震慑。要建立信息通报、联合办案、风险会商、行刑衔接等长效工作机制,加强系统上下的协调联动,形成上下一盘棋、监管一体化格局。

联系人:陈金洲、甘发启     0914-6320626

 

 

商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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