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防范化解我县尾矿库安全隐患风险,按照国家应急管理部、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关于印发<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的通知》(应急〔2020〕15号)和《陕西省防范和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若干规定》(陕应急〔2020〕286号)文件规定,商南县人民政府于2021年11月对商南县吉源矿业有限公司叶房沟尾矿库实施闭库治理,依据省应急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尾矿库闭库销号管理办法>的通知》(陕应急〔2021〕441号)、市应急局《关于印发<商洛市尾矿库新增、回采、闭库销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商应急发〔2022〕46号)文件要求及2022年12月23日陕西信泽高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出具的《商南县吉源矿业有限公司叶房沟尾矿库闭库销号项目安全评价报告》,商南县应急管理局于2022年12月26日会同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等组织了现场复核验收,认为闭库工程达到设计要求,可以闭库销号。
根据县应急局申请,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商南县吉源矿业有限公司叶房沟尾矿库销号,尾矿库销号后,湘河镇人民政府负责日常安全监管工作,县自然资源局依法做好该处地质灾害防治监管工作。销号后的尾矿库不再作为尾矿库统计和安全监管,如做其他用途,按照“谁批准、谁负责、谁监管”的原则进行管理。
特此公告
商南县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