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水镇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促进农村低收入人口就近就业的功能作用,现将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2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和省级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规范项目实施
深入学习领会《关于进一步坚守“赈”的初心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功能的意见》《陕西省“十四五”“以工代赈”实施方案》有关要求,严格按照《关于规范以工代赈项目组织实施的通知》以及中央和省级预算内投资管理有关规定,深刻把握以工代赈“项目建设是平台载体、就业增收是根本目标”的政策内涵,认真组织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与项目建设,及时足额发放,加强项目全过程监督管理。严格按照批准项目的名称、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严禁将中央和省级预算内投资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项目建设所需其他资金要确保足额及时到位。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确需调整的,须经市发展改革部门批复同意,并将正式批复文件报省发改委备案后方可实施。未经批准擅自调整项目的,将按照政府投资管理有关规定,暂停、停止拨付资金或者收回已拨付的资金,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二、分解下达
本批计划以投资补助方式下达,共安排项目1个(商南县富水镇油房岭村茶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2886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500万元,省级预算内基建配套资金165万元,计划发放劳务报酬不低于184万元。项目新建茶园400亩,提升改造茶园500亩;配套茶园新修水泥路4056米,连接路1100米,步行道1490米,防洪渠5200米,铺设供水管网356269米,新建200立方米蓄水池4座。以工代赈中央和省级资金用于支持项目建设和发放劳务报酬,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等主体建筑物,不得用于购买大中型机械设备、交通工具、路灯、垃圾桶等资产,以及花草树木、种苗仔畜、饲料化肥等生产性物资。
三、加强监管
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主体责任。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按批复组织项目建设,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保障项目按期建成发挥效益。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整改情况。
我局将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适时对组织群众务工、发放劳务报酬等情况进行核查,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施工进度、工程质量等。对投资计划执行不力的项目,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实施处罚。对于劳务报酬发放弄虚作假等突出问题,将按程序转请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规依纪作出处理。
四、按月调度
列入本批计划的项目,均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监管体系。有关单位要严格做好项目信息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切实提高数据填报质量。请于每月8日前,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中更新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信息。我局将进行在线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作为后续投资安排的重要参考。对于信息更新不及时,无正当理由不按期开完工且受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通报的项目,将暂停该镇(办)下一年度资金申报资格。
五、绩效目标
新建茶园400亩,提升改造茶园500亩;配套茶园新修水泥路4056米,连接路1100米,步行道1490米,防洪渠5200米,铺设供水管网356269米,新建200立方米蓄水池4座。计划发放劳务报酬不低于184万元,并在此基础上尽最大可能提高,充分带动农村劳动力参与工程建设,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增收。
六、其他要求
项目单位要进一步坚守以工代赈政策初心,按照“先有群众、后有项目”“就业带着项目走”的原则,加强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务工组织、劳务报酬发放等工作,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动员当地群众务工的尽量不用专业施工队伍,帮助农村低收入群众特别是原脱贫群众和易地搬迁脱贫群众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增收,防止致贫返贫。同时,对于采取以工代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试点示范模式实施的项目,要严格按照项目可研报告,落实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和就业专项资金等,在改善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发放劳务报酬等传统赈济模式的基础上,拓展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开发、资产折股量化分红等多种赈济模式,进一步延伸扩大就业容量,更好发挥“赈”的作用。
附件:
1.商南县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2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和省级预算内基建配套投资计划表
2.商南县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2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省级预算内基建配套资金绩效目标表
商南县发展改革局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