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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商南县加快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具体措施》的通知
索 引  号: zfb-03_A/2021-0803001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政府办
标      题: 关于印发《商南县加快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具体措施》的通知
成文日期: 公开目录: 政策法规 发布日期: 2021年07月16日
发文字号: 公文时效: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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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南办发〔2021〕3

 

中共商南县委办公室  商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商南县加快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

发展的具体措施》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城关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委各工作机关,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机构,各人民团体,市级驻商各单位:

    《商南县加快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具体措施》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商南县委办公室

商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71


商南县加快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

发展的具体措施

 

为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突出抓好创新人才引进、创新主体培育和创新平台建设等工作,为推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具体措施》商办发20212精神,结合商南实际,特制定如下具体措施。

一、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一)坚持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对科技创新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立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召集人,县科教体局为组长单位,县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负责研究制定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工作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有关政策和工作任务的落实,组织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成效考评并制定相应激励政策和落实措施等。(牵头单位:县科教体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经贸局)

(二)加快推进创新型县建设。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融入县域经济,加快创新型县建设,着力推动县域科技、经济、社会、文化、管理等领域体制创新。支持各镇(办)利用本地优势产业资源,建设科技产业基地示范园区(基地),打造品牌上档次,产业上规模,创新上水平的中小企业集群。大力开展科技示范镇、乡村振兴科技示范村的评选,让“中国天然氧吧”成为我县的响亮品牌。〔牵头单位:县发改局,配合单位:县科教体局、县卫健局、县文旅局、县住建局、各镇(办)〕

二、全面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三)加快建设企业创新平台。面向生物医药、特色农业、电子产品、新材料、大旅游、大健康等重点领域,支持龙头企业创建省市级科技创新平台,按照“科研团队+龙头企业+产业基金”模式,组建产业创新联合体,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创新发展。(牵头单位:县科教体局,配合单位:县委人才办、县发改局、县经贸局)

(四)加大科技企业研发投入奖励补贴。引导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认真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新增研发投入后补助奖励和对我县各类中小型民营科技企业后补助奖励政策,县财政视财力情况给予配套资金奖励补助。(牵头单位: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县税务局、县科教体局、县统计局、县经贸局)

(五)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成长培育行动计划,构建“初创科技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领军型科技企业”的梯次培育链,优化培育工作机制,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引导和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增加研发投入,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县科教体局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协调落实省级20万元奖励补贴;县经贸局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协调落实县级配套10万元奖励补助。(牵头单位:县科教体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经贸局、县统计局)

(六)优化规上企业创新发展考核与激励制度。根据不同企业特点,有区别地将研发投入、科技成果产出和转化等指标纳入企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引导、支持和推动规上企业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加大研发投入开展企业核心技术攻关,培育引进高端科技人才,引进、转化、应用先进技术成果。(牵头单位:县经贸局,配合单位:县统计局、县财政局、县科教体局)

(七)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发展。围绕我县主导产业发展,积极支持民营企业承担或参与国家、省级市级重大科技项目,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对建成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省市级工程技术中心等各类创新平台的企业,给予5-10万元资金补助或项目扶持。牵头单位:县经贸局,配合单位:县科教体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

三、加快推进各类园区创新发展

(八)实施园区建设工程。加快推动县域工业集中区创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步伐,围绕主导产业建设农业科技园和特色产业科技示范园区。支持省级农业园区创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和农业高新区。省级各类科技园区要做好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创新平台建设、人才培育等项目策划包装,确保省市县级支持资金落实到位。(牵头单位:县发改局,配合单位:县域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科教体局)

四、健全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

(九)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制。建立“商南县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实现科技、产业、资本的深度融合。围绕新兴产业、优势特色产业,结合区域产业布局,以关键技术创新、集成和推动转化为核心,支持科技成果在县内转化,促进我县传统优势产业升级换代。建立和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产学研合作、试验示范推广等激励政策,鼓励和支持科技人员携带技术和成果到企业转化推广;支持县外技术转移机构在我县设立分支机构,打造资源高效配置的技术转移平台;支持企业与科研机构、高校联合开展产学研技术创新和需求对接,推动更加富集的科技资源向我县辐射转化。对企业购买、引进、转化、推广、应用重大先进技术、关键技术和实用成果,根据企业投入和发展远景给予财政补助和奖励。(牵头单位:县经贸局,配合单位:县科教体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人才办)

(十)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对于接受企业、其它社会组织委托项目形成的职务科技成果,合同双方可以自主约定成果归属和使用、收益分配等事项,合同未约定的,职务科技成果由项目承担单位自主处置,可以赋予科研人员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对利用财政资金形成的职务科技成果,由项目承担单位按照权利与责任对等、贡献与回报匹配的原则,可以赋予科研人员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牵头单位:县委人才办,配合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

五、加强科技人才引进培养激励

(十一)加强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的引进和培养。编制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建立“人才周转编制池”,开展柔性引才需求调查。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人才联络站,为科技人才引进搭建绿色通道。围绕全县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点园区、重点项目,加大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柔性引进力度。用好溧商对口扶贫协作平台和高校培训基地,做好高层次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国情研修和技能培训。(牵头单位:县委人才办,配合单位:县人社局、县经贸局、县科教体局)

(十二)鼓励和引导科技人才向基层流动。坚持人才下沉,引导和支持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实施“技术人才+贫困村”结对机制,引导支持科技人才在基层一线建设科技创新平台、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科技创新试验示范站等,支持县级科技计划项目向基层一线倾斜,发挥科技任务、科研项目、科技基础设施在培养集聚人才方面的作用,支持科技人才通过互联网远程技术为基层一线提供公益性服务。加大科技特派员选派、培养、支持力度,实施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牵头单位:县委人才办,配合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科教体局)

(十三)加强政策创新和激励保障。聚焦产业发展,引导科技人才与经济对接、创新人才与产业对接,重点支持优秀人才或人才团队牵头开展科研攻关和科技创新。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携带自有科研项目和成果,到企业开展创新创业或自主创办企业。常态化开展“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和“商南县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广泛宣传各类人才创新创业的典型事例,激发科技人才爱党爱国情怀和奉献精神,营造爱才、重才、用才的浓厚氛围。(牵头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县委人才办、县委宣传部、县科教体局、县经贸局、县农业农村局)

六、加强创新驱动发展政策保障

(十四)进一步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建立以企业需求为导向的科技项目形成机制,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贡献的科技计划项目、特色优势产业项目和重大科技工程进行推荐上报。深化科技项目资金管理改革,扩大财政科研经费后补助范围,研究制定科研经费管理“松绑”的政策措施,赋予创新团队和领军人才更大的人财物支配权和技术路线决策权。牵头单位:县科教体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经贸局

(十五)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加大县财政科技创新投入力度,建立财政科技经费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确保县财政科技创新投入达到全市中等水平。引导和支持企业加大创新和研发投入,建立健全财政资金、企业资金与社会资本投向科技创新的联动机制,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科技创新。牵头单位: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县科教体局、县经贸局

(十六)提升科技创新治理能力。加强与上级业务管理部门之间的创新工作联系对接,大力争取国家和省级、市级科技项目落地,积极参与市委市政府的厅市会商机制,联合推动科技创新工作。利用“互联网+”等新技术,全面提升科技创新治理水平,使科技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打造服务与管理为一体的科学化体系。牵头单位:县科教体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电子商务中心、县经贸局

 

 

 

 

 

 

 

 

 

 

 

中共商南县委办公室                       20217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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