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丝峡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来《关于申请划拨金丝峡镇太吉河社区前坪移民安置区项目用地的报告》(金政字〔2022〕335号)收悉。依据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经县供地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第4次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于金丝峡镇太吉河社区前坪组编号SNZR2219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你镇,用于金丝峡镇太吉河社区前坪移民安置区项目建设,划拨土地面积23824.4平方米(折35.74亩),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二、土地应在交付后一年内开工建设,并在约定动工之日起三年内完成开发建设并投入使用。
批复后的土地所有权仍归国家所有。接此批复后,请及时领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土地使用中,应严格遵守规划,不得超占超建、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与规划设定的土地使用条件,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此复
商南县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