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晓斌:
你递交的《挂牌出让竞买申请书》收悉。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及挂牌出让结果,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受让位于湘河镇红鱼村二组,编号SNZR221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626.9平方米(包括地上房产),土地用途设定为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使用年限70年,自土地交付之日起计算。
二、SNZR2213号宗地进行开发建设时应符合以下规划条件:容积率大于等于1.2且小于等于1.8,建筑密度小于等于30%,绿地率大于等于25%,其他设计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批复后的土地所有权仍归国家所有。接此批复后,请及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土地使用应严格遵守规划,不得超占超建,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及规划设定的土地使用条件,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此复
商南县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