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南县秦楚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递交的《挂牌出让竞买申请书》收悉。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及挂牌出让结果,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受让位于金丝峡太子坪小学西侧,编号SNZR221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30209.6平方米(折45.31亩),土地用途设定为其他商服用地,使用年限40年,自土地交付之日起计算。
二、SNZR2211号宗地应严格按照以下规划要求进行开发建设:容积率大于等于1.2且小于等于3.5,建筑密度小于等于50%,绿地率大于等于35%,其他设计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三、土地应在交付后一年内开工建设,并在约定动工之日起三年内完成开发建设并投入使用。
批复后的土地所有权仍归国家所有。接此批复后,请及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土地使用中,应严格遵守规划,不得超占超建、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与规划设定的土地使用条件,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此复
商南县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