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商南县召开“枫桥式”工作法调处矛盾纠纷推进会议,进一步安排部署全县“枫桥式”工作法调处矛盾纠纷相关工作。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相林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是具体的群众工作。做好“枫桥式”工作法调处矛盾纠纷既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行动,也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行动,更是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行动。做好“枫桥式”工作法调处矛盾纠纷工作事关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事关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各镇(办)各相关部门要创新形式,广泛开展调解宣传,提升人民群众对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的认知度和对调解组织的信任度,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调解工作的良好氛围,使调解成为人民群众和社会组织解决矛盾纠纷的第一选择。要突出基层综治中心服务平台功能,在镇(办)综治中心设置群众接待、化解矛盾的窗口和场所,实现矛盾纠纷“统一受理、综合研判、归口办理、联合化解”。要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汇总、督导、考核等环节入手,逐级落实责任,逐项推进工作。要以“事要解决”为导向,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一线。全县政法机关要扎实开展“千名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进企业”活动,围绕政策保障、环境保障、政法服务等方面,主动深入企业,协调解决问题,努力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