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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人社局五个“五个坚持”加强调解仲裁工作
    作者:徐钰   编辑:人社局   审核:田雪峰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11日 09:32  点击量:

    商南县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五个坚持”加强仲裁调解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县劳动人事仲裁办案效率和质量,切实为劳动争议双方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强力助推仲裁工作上水平。

    一是坚持严格办案。对于每一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都严格按规定程序立案、处理、结案、归档,严格把握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时限,一般案件30天内结案,复杂案件延期不超过15天,确保办案时效符合法定标准。

    二是坚持解为主。始终把调解贯穿于案件的始终,确定“先易后难、重点突破、以点带面”的调解思路,力争进一步提高调解成功率,尽可能缩短当事人维权时间,确保权益得到实现。

    三是坚持实事求是。重证据、重事实、重法律法规,做到案情清晰,证据确凿,程序到位,确保案件处理无漏洞、无错误,使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

    四是坚持主动服务。对较复杂的劳动争议案件,做到高度重视,主动和案件当事人进行沟通、协调,争取在最短时间内了解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为下一步的庭审工作奠定扎实基础。

    五是坚持流动仲裁。持续在流动仲裁上下功夫,确保流动仲裁办案常态化,形成长效办案机制。结合实际,到具有规模企业等用人单位的乡镇开展“流动仲裁庭”活动。深入到乡镇、企业内部对劳动争议案件开庭审理,组织当地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工作人员、企业代表、职工代表参加庭审旁听;旨在提升服务群众水平、普及劳动法律法规、尽可能将劳动争议“化解在基层、解决在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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