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南政办发〔2019〕16号
商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南县新注册开办企业实行免费刻制公章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市级驻商各单位:
《商南县新注册开办企业实行免费刻制公章服务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商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20日
商南县新注册开办企业实行免费刻制公章
服务实施方案
为全面优化提升我县营商环境,切实降低企业开办成本,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根据《商洛市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关于给予新开办企业政府购买服务免费刻制公章的通知》(商工质发〔2018〕12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2019年1月1日起,在全县范围内注册的新开办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均可享受免费刻制印章服务。商南县人民政府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为新开办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免费刻制光敏硬质单位专用印章、财务专用印章和法人名章3枚。
二、印章刻制企业
经县公安部门认定,具有防伪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的企业。
三、实施流程
1.企业登记:新设立企业领取营业执照之后在政务中心市场监管局窗口领取并填写《商南县新设企业免费印章刻制登记表》(附件1)。
2.刻制印章:企业携带《商南县新设企业免费印章刻制登记表》及所需材料到印章刻制单位刻制印章,印章刻制单位在0.5天内完成印章刻制,并在《商南县新设企业免费印章刻制登记表》上签章确认、加盖企业印模,留存。
3.印章领取:企业领取印章,并在《商南县新设企业领取印章登记表》(附件2)上签字确认。
4.费用结算:印章刻制费用每季度予以结算。结算前,由印章刻制单位向县公安部门提供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商南县新设企业免费印章刻制登记表》《商南县新设企业领取印章登记表》及《商南县关于新设企业印章刻制费用结算的说明》(附件3),经审核确认后,由县政务服务中心向财政局提交结算,实报实销。
四、保障措施
1.实行免费刻制印章服务前,印章刻制企业向商南县公安局报备印章刻制收费标准,由县公安局协调印章刻制企业执行统一收费标准后,函告财政、市场监管、县电子政务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并严格按照各类印章刻制核定标准予以结算。
2.县财政局按照有关规定将印章刻制费用纳入县政务服务中心年度部门预算,年末根据实际支付情况最终清算。
3.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协调印章刻制企业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确保新注册开办企业办照、刻章、备案、办税等事项“一厅”式办理。
4.印章刻制企业要按照防伪印章管理相关要求,按时完成新开办企业印章刻制,保证服务质量和效果,主动接受服务对象、分管部门及社会监督。
附件:1.商南县新设企业免费印章刻制登记表
2.商南县新设企业领取印章登记表
3.商南县关于新设企业印章刻制费用结算的说明
附件1
商南县新设企业免费印章刻制登记表
企 业 填 报 信 息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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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照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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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代理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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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代理人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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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代理人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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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章刻制单位 意 见 |
经办人(签字):部门(盖章): 年月日 |
监管部门意见 |
县公安局(签章): 年月日 |
县政务服务中心(签章): 年月日 |
申报所需材料 |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印 章 模 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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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专用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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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商南县新设企业领取印章登记表
日期 |
企业名称 |
经办人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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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商南县关于新设企业印章刻制费用结算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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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至年月日,商南县新开户企业在我公司刻制印章套,每套价格为:元,
大写:;合计:元,大写:。
印章刻制单位(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