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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南县城市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0012-02_D/2023-013000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电子政务 发布机构: 城管局
标      题: 商南县城市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成文日期: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 2023年01月30日
发文字号: 公文时效: 有效
[字号: ]
 

商南县城市管理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将商南县城市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发布。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城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化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强化交流互动,围绕中心工作及社会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不断完善公开机制,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发布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2年以来,我局结合重点工作主动公开城市管理、城管执法等信息。通过商南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1条,通过“商南园林”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2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度,我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2年度,县城管局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切,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制度机制为基础,以平台建设为载体,深入推进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全面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二是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严格要求各股室积极配合,提供材料,及时汇报,实事求是三是严格按照要求进行隐私管理,上传信息注重保护群众及相关部门隐私信息,不定时自查,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2年度,县城管局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在县政府网站及时更新相关信息,丰富公开信息内容。同时,做好微信公众号“商南园林”的运维管理工作,分管领导严格审核、把关,专人负责编辑、发布,利用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我县国家园林县城创建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五)监督保障2022年,县城管局严格把好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关,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注重信息公开质量和信息公开的时效性。2022年我局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4.5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公开信息时效性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开的信息内容不够全面;二是信息公开主动性不强,部分应公开事项未及时主动公开;三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不熟练。

(二)改进措施。下一步,将按照《条例》的规定和县政府办的要求,统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大队伍建设力度。加大政府信息公开人员配备和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工作能力;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严格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对涉及我局的相关政务信息及时公开,进一步提升群众知晓率。主动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三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加强政府信息审核,确保公开的信息内容全面、程序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2]109号)规定,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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