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为进一步优化市城投公司资产结构,增加资产优势,提升融资偿债和经营发展能力,充分发挥其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的投融资主体作用,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将洛南县人民政府持有的洛南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00%的国有产权、丹凤县人民政府持有的丹凤县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100%的国有产权、镇安县人民政府持有的镇安县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100%的国有产权、柞水县人民政府持有的柞水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100%的国有产权无偿划拨给市城投公司。
以上划拨资产由市城投公司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后,报市国资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商洛市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