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南县2025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25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格落实省、市、县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求真务实、改革创新,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强化重点行业领域“一件事”全链条治理,实施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推动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场景、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深化“三个年”活动、聚焦聚力打好“八场硬仗”、推动商南高质量发展提供更高水平安全保障。总体目标是:安全生产“一减少一控制一杜绝”(减少一般事故,控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
一、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
1.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将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委(党组)会议第一议题,作为党委宣传工作重点。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定期研判安全生产形势,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2.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规范建立县、镇(街道)两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县安委办牵头,各镇办负责)。严格落实《商南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责任暂行规定》,梳理、明确新行业新业态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及时消除监管空白、盲区(县安委办牵头,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配合)。认真学习贯彻《陕西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推动企业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坚决守牢“发展绝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3.开展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开展各镇(街道)、县直部门2025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巡查,考核结果同高质量发展政绩考核挂钩(县安委办负责)。强化警示通报、约谈曝光、挂牌督办、提级调查等手段运用,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按照《陕西省安全生产常态化督查考核实施意见(试行)》,配合做好省市安委办月督查、季考核工作,举一反三做好督查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县安委办牵头、县级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镇办落实)。
二、深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4.强化统筹协调。制定2025年度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任务台账,定期向县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聚焦治本攻坚重点任务,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治本攻坚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定期开展集中帮扶指导督导服务,及时通报、交办、曝光典型问题,持续用好国家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信息系统调度统计,全面展示工作成效。(县安委办负责)。
5.推动隐患治理。及时跟进学习掌握国家层面各行业领域最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采取专题讲座、专家辅导、案例剖析等形式,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检查指引等配套文件宣贯、解读,督促指导监管企业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学习运用。聚焦重点领域、节假日重点时期、重大活动敏感期,持续发挥专家指导服务作用,常态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定期集中公布、曝光、挂牌重大事故隐患,对2024年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回头看”,确保真改彻改、按期清零(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6.提升本质安全。推进安全生产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升级,加快安全生产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对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标准,打造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单位(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三、推动“一件事”全链条专项整治
7.深化城镇燃气安全“一件事”全链条专项整治。建立严进、严管、重罚的城镇燃气市场监管机制,严格燃气经营许可、气瓶充装许可审批及事中事后监管;紧盯餐饮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持续开展排查整治;加强城市燃气管道普查评估,加快推进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推动重要节点安装智能物联感知设备等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重拳整治第三方破坏城市燃气管道问题,严厉查处涉燃气项目违法违规行为;压实燃气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加强重要岗位人员安全培训教育;落实燃气相关产品CCC认证管理,完善产品质量抽查机制,加强燃气具及配件市场治理整顿;加强农村燃气安全监管(县城管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科经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大队等部门分工负责)。
8.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一件事”全链条整治。抓好电动自行车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落地执行,加强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强化生产企业质量管控,加强销售企业监督管理,常态化开展产品质量抽查,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非法拼改装、制假售假等行为;持续推进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管理,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加快停放充电设施建设,持续加强充电收费行为监管,督促指导居民小区开展停放充电管理,依法开展执法查处、劝阻和宣传提示;持续推进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稳步推进电动自行车用老旧锂电池健康评估、报废回收和综合利用体系建设;全面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和交通事故全链条溯源调查(县消防大队牵头,县发改局、县科经局、县公安局、县资源局、县环境局、县住建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9.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一件事”全链条安全整治。严格落实关于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若干措施;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动火作业安全主体责任,执行动火作业内部审批制度;严格人员密集场所限额以上工程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办理,实施涉及动火作业限额以下小型工程的备案管理;严格限制人员密集、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和古建筑等重点场所,在使用、营业期间动火作业,落实“六个必须”;将各类动火作业严重违规情形纳入有关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严格落实动火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推进应用信息化管理平台,推动对焊机进行“加芯赋码”、“一机一码”技术改造(县消防大队牵头,县住建局、县应急局、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交通局、县科经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10.开展建筑保温材料“一件事”全链条安全整治。按照商洛市整治方案,制定全县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执行建筑保温材料行业规范,加大生产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频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严格规范产品出厂和施工进场检验检测,经检验检测达不到要求的建筑保温材料一律不得使用,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检验检测机构,严肃查处并曝光;严把使用外墙外保温材料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关,推行限额以下工程属地备案制度;开展既有高层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安全风险排查,加强日常维护管理和修缮改造;加大冷库、室内冰雪场馆建设过程安全监管力度,强化使用环节多部门协同监管;加强建筑保温材料产品标识管理,强化溯源管理;强力推广新型隔热阻燃材料(县消防大队牵头,县住建局、县应急局、县科经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教体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四、强化重点领域安全治理
11.深化非煤矿山领域安全治理。下大力气推进《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一体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八条硬措施”硬落实,持续推进矿山安全“一件事”全链条治理;持续用好专家排查隐患、周调度月研判等机制,采取约谈曝光、联合惩戒、移交问责、提级调查等手段,严厉打击隐蔽工作面、监控系统造假、不按设计生产建设等违法违规行为;推进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实施普查成果“一张图”管理,强化重大灾害超前治理;大力推动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企业实施淘汰退出、整合重组、升级改造“三个一批”工作,加快矿山边坡在线监测运行建设和“四化”建设;落实《矿山安全生产培训规定》,逐步提升“五职”矿长和“五科”技术人员能力水平(县应急局牵头,县资源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消防大队等部门分工负责)。
12.深化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治理。强化危险化学品“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管理措施,强化危险化学品登记和化学品鉴定分类整治,有效防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运输、废弃处置等各环节重大安全风险(县应急局、县科经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环境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大队等部门分工负责);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消地协作”专项督查核查,督促相关企业严格落实异常工况安全处置制度,严查非法违法“小化工”(县应急局、县消防大队分工负责);持续深化油气储存企业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推动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监管系统与行政许可系统功能衔接和数据交互,强化审管联运(县应急局负责);常态化开展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县发改局、县应急局分工负责);全面开展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对标改造提升,开展烟花爆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县应急局负责);强化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全链条安全管理(县交通局、县交警大队、县应急局分工负责);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监管(县环境局负责);紧盯“两重点一重大”企业风险防控措施落实,年底前完成重点企业执法检查和全县危险化学品企业三级标准化全覆盖,提高“一防三提升”工作质效(县科经局、县资源局、县环境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应急局分工负责)。
13.深化道路交通领域安全治理。深化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加强校车、“定制公交”安全监管,督促老年旅游团、学生研学等承接主体依法选用合规客车,严管“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严查“三超一疲劳”等重点违法行为(县交警大队、县教体局、县交通局、县文旅局等部门分工负责)。加强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和新生产车辆检验检测管理,严厉打击非法改装、“大吨小标”、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大罐小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县科经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局、县交警大队等部门分工负责)。深入推进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推进农村地区交通管理安全设施提升工程,提高国省道穿村过镇公路安全设施建设标准,实施国省道穿村过镇路段城镇化改造试点和平交路口专项治理。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县交通局、县交警大队分工负责);深入排查整治高速公路桥隧、公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长大纵坡,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等重点部位安全隐患(县交通局、县交警大队分工负责)。持续巩固全省变型拖拉机“清零”成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14.深化建筑施工领域安全治理。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制和施工总承包单位主体责任制,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总责,以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隧道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高处坠落、外包队伍、有限空间、动火作业为重点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施工图纸和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审查,严厉打击违法转包分包行为;按照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加强高速公路、铁路、隧道、大坝、电力等重大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健全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强化施工安全监管;强化建筑企业施工安全管理人员和主要负责人培训教育,提升一线工人和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素质(县住建局牵头,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应急局、县发改局、商南火车站、县供电公司等部门分工负责)。
15.深化消防领域安全治理。开展“守护三秦”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强化冬春等重点时段消防安全防范。聚焦“九小场所”、老旧小区、校园、文博场所、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性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高风险场所,精准排查、靶向治理、综合施策,严防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持续推进人员密集场所“拆窗破网”工作,畅通消防“生命通道”;及时纠治锁闭安全出口、占堵疏散通道等违法行为;开展科普宣传,强化案例警示宣传和违法行为曝光;推广运用科技信息化手段,提高违规安装防盗窗、占用消防车通道整治质效(县消防大队牵头,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16.深化工贸、特种设备、旅游、民爆等领域安全监管。强化高温金属熔融、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等工贸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推进“降尘减人”,坚决整治违规用电动火用气等问题,从源头上降低高危场所和岗位现场作业风险(县应急局负责)。持续加强电梯、客运架空索道、高风险大型游乐设施、高风险路段行驶的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民爆行业安全监管(县科经局、县公安局分工负责)。加强文化旅游和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县文旅局、县委统战部分工负责)。深入开展老旧场所消防安全治理、电梯安全筑底、消防生命通道打通等治理行动(县消防大队、县市场监管局分工负责)。
五、加强安全生产依法治理
17.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开展规范涉企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职等情况作为执法检查必查项,推广应用“互联网+执法”,强化非现场监管执法措施,严格执法、精准执法、文明执法;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安全生产轻微违法首违不罚清单;有关部门每季度至少公布1个典型执法案例;推动全社会加大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力度;6月底前,推动重点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并实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12月底前推动其他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并实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督促指导企业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县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分工负责)。
19.严防安全生产风险向社会领域延伸。推进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工作,聚焦群众身边安全隐患,紧盯重点时段、重点场所部位和敏感人群等开展全面排查治理,着力防范化解涉及公共安全的风险隐患(县安委办、县减灾办牵头,县安委会、县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加强新行业新领域安全监管,建立健全相关风险隐患防范处置工作机制(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稳妥做好事故现场抢险救援处置和遇难者家属、受伤人员安抚善后工作(县级有关部门分工负责)。严肃开展事故调查,科学查明原因,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加强事故舆情监测和引导,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有效回应社会关切;做好安全生产领域信访维稳工作(县应急局,县纪委监委、县委宣传部等部门分工负责)。
六、持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20.坚持科技兴安。聚焦重点行业领域重大科技需求,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重大应用示范。推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非煤矿山、尾矿库、重点粉尘涉爆等企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全覆盖(县应急局负责)。持续加强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桥梁、隧道、油气长输管道等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县交通局、县发改局分工负责)。推进高危行业安全监管数字化转型(县发改局、县科经局、县住建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大队等部门分工负责)。推动安全应急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强化创新和推广应用(县科经局、县应急局分工负责)。推进非煤矿山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县应急局、县资源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21.强化能力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推动应急管理工作保障下倾、关口前移(县应急局负责)。落实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安全“一件事”全链条治理工作的意见,推动消防力量下沉,用好地方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强力推动防消联勤;结合镇(街办)履职事项清单,指导健全工作机制,落实专门力量;将消防工作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服务内容,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规范社会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鼓励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小单位小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县消防大队牵头,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应急局等部门分工负责)。严格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监管,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参与事故预防功能(县应急局负责)。加强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专业救援力量建设(县应急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等部门分工负责)。强化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一件事”全链条整治,加强产品质量、建设管理、运营维护安全监管(县发改局牵头,县科经局、县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交通局、县文旅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供电公司、县消防大队等部门单位分工负责)。
22.加强教育培训。开展高危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教育,推动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交通安全日、“安康杯”竞赛等活动,将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推动县级电视等主流媒体设置安全生产专题栏目,深入推进安全宣传“五进”,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良好氛围(县委宣传部、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应急局、县文旅局、县消防大队、县总工会等部门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