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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政地批〔2025〕7号
索 引  号: cyj-47_01/2025-0606002 主题分类: 双公示/行政许可 发布机构: 自然资源局
标      题: 商政地批〔2025〕7号
成文日期: 2025年06月06日 公开目录: 行政许可 发布日期: 2025年05月30日
发文字号: 公文时效: 失效
[字号: ]
 

商南县人民政府

关于过风楼镇污水处理厂项目用地的批复

县城市管理局:

你局报来《关于申请划拨商南全域污水处理PPP项目(过风楼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用地的函》(商南城管函〔2025〕24号)收悉。依据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经县供地工作领导小组2025年第1次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于过风楼镇徐家店社区SNZR2508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你局,用于过风楼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划拨土地面积3028.0平方米(折4.54亩),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

二、土地应在交付后一年内开工建设,并在约定动工之日起三年内完成开发建设并投入使用。

批复后的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接此批复后,请及时领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土地使用中,应严格遵守规划,不得超占超建、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与规划设定的土地使用条件,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此复

202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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