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南县人民政府
关于金福湾幼儿园项目用地的批复
县教育和体育局:
你局报来《关于申请金福湾保障房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幼儿园建设项目用地的报告》(商教体函〔2025〕39号)收悉。依据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经县供地工作领导小组2025年第1次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于城关街道办任家沟社区SNZR2506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你局,用于金福湾幼儿园项目建设,划拨土地面积3364.0平方米(折5.05亩),用途为教育用地(幼儿园用地)。
二、土地应在交付后一年内开工建设,并在约定动工之日起三年内完成开发建设并投入使用。
批复后的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接此批复后,请及时领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土地使用中,应严格遵守规划,不得超占超建、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与规划设定的土地使用条件,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此复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