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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31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索 引  号: fgj1-52_/2023-1107003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房管局
标      题: 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31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成文日期: 2023年11月08日 公开目录: 政协提案 发布日期: 2023年11月07日
发文字号: 公文时效: 失效
[字号: ]
 

商房产字〔2023〕46号 签发人:夏杯虎

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31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张静、汪鑫、殷世鸿、何春红、彭永勤、汪波、刘红霞、石怡、张凯、路善成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廉租房公租房两房并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县两房并轨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 45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五部门《关于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管理的指导意见》(陕建发(2013] 336号)、《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管理的实施意见》(商政办发(2014]9号)等文件精神,我县已立足实际,积极组织实施,于2015年已完成了两房并轨管理。一是房源统一管理。我县共建成廉租住房3942套,公租住房1760套(不含乡镇及企业公租房),现在统称为租赁型保障房。二是实行保障对象并轨。将廉租房、公租房保障对象进行整合,明确保障对象和准入标准,保障范围包括当地城镇中等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中的住房困难家庭。在两房的申请和审核上,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由房管中心统一予以配租。三是实行梯度保障。对保障对象根据家庭收入情况实施分档补贴,梯度保障,同时,认真开展年度复审工作,根据其家庭收入的变化,定期对保障对象的补贴系数进行动态调整。截至目前,按照两房并轨政策实施保障城镇中等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3568户,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2134户,实现了应保尽保。

二、现行公租房管理政策

根据《陕西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公租房管理的通知》(陕建发[2022]219)文件明确规定,自2022年9月6日起,各地不得随意开展公租房资产以各种形式的划转、处置、出售,深入推进公租房资产管理正规化。我县公租房资产管理规范,使用正常,无违规处置出售公租房资产情况。因此,你们提出的公租房出售没有相关政策依据。

三、我县公租房管理情况及下一步打算

一是严格执行保障房申请对象审核和公示制度,严把准入关、公开关和退出关,实行入住居民动态管理,确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三是严格按照“和谐社区·幸福家园”标准要求,不断完善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满足小区群众的多元化需求,有效地提升了入住群众的归属感、安全感和幸福指数。二是公开招投标的方式引进了专业的物业管理人员,强化物业服务,努力打造环境佳、功能全、服务优的和谐小区,实现了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安居、宜居、乐居。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公租房的后续管理,不断提高我县低收入困难群众保障面,让所有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有所居,老有所依,着力将保障房打造成低收入群体的幸福港湾。

主管领导:汪家海 联系电话:18991409278

经办人:宋 莉 联系电话:15591982766

商南县房产管理中心

2023年7月5日

抄送:

县政府办,县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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