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中农组发〔2021〕7号)、中共陕西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陕农组发〔2021〕3号)和中共商洛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商农组发〔2021〕2号)精神,切实从制度上预防和解决返贫问题,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底线,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的新要求,把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摆在重要的位置、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强化责任担当,树牢底线思维,聚焦监测对象,织密监测网络,坚持精准施策,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消除风险隐患。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按照“2531”工作思路开展,即推行风险摸排网格化、监测预警信息化“两化管理”,做到全程监管、清单交办、精准帮扶、定期通报、绩效考核“五个坚持”,实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三个到位”,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二、监测对象和范围
(一)监测对象
以农村家庭为单位,监测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突发严重困难户(即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严重困难的农户)。重点关注有大病重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失能老年人口等特殊群体的家庭。
(二)监测范围
以脱贫攻坚期国家扶贫标准的1.5倍(2021年为6000元)为底线,综合考虑易返贫致贫因素。2022年起,省级每年综合全省物价指数变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农村低保标准变化等情况,实行动态调整。监测覆盖所有农村人口,实事求是确定监测对象规模。
(三)监测内容
1.农户易返贫致贫风险。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及突发严重困难户,重点监测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等。
2.规模性返贫风险。实时监测自然灾害类风险,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火灾,以及疫情等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对农户的影响;重点监测经济发展类风险,主要包括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农村劳动力未转移就业或失业明显增多、乡村产业项目失败等方面的风险隐患;有效监测社会治理类风险,主要包括大中型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搬迁人口产业就业、社会治理、社区融入等方面的风险隐患;其他因工作、责任、政策落实不到位造成的返贫致贫风险等。
三、监测方式和程序
(一)监测方式
进一步完善监测方式,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形成互为补充、相互协同的监测对象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
1.农户自主申报。利用《商洛市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便民服务公示牌》和《商洛市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监测帮扶告知书》,广泛深入宣传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政策,鼓励引导出现返贫致贫风险、突发严重困难的农户,通过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手机客户端“一健申报”、12317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申报等便捷方式自主申报或直接向村(社区)申报。对不能自行申报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申报。
2.镇村干部排查。各镇办组织动员镇村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民小组长、网格员等基层力量,开展常态化排查预警,每周综合分析研判。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集中排查。
3.部门筛查预警。加强县级宣传、网信、发改、农业农村、人社、教育、卫健、医保、民政、住建、水利、交通、经贸、公安、应急管理、信访、税务、残联、乡村振兴等部门信息共享和数据对接,运用技术手段,筛查反馈有潜在风险的重点农户和规模性返贫风险,汇总整理预警信息,分类分级反馈基层核实。对有潜在风险的重点农户半月反馈核实,对区域性、规模性返贫风险实时反馈核实。
4.平台监测分析。县级乡村振兴部门依托全省防返贫监测预警平台,每月开展重点人群收入支出情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情况分析,及时将风险问题反馈基层核实。
5.各类监督渠道反馈。依托各级督查督办、审计发现、媒体监督、12345政务服务平台、12317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信访渠道等,掌握群众反映诉求、舆情热点等信息,实时反馈基层核实,拓宽风险预警渠道。
(二)监测程序
严格监测程序和步骤,规范开展监测对象认定,实行常态化动态管理,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确保公开、公正、透明。
第一步:风险预警。对各类监测发现的风险预警信息,及时向镇村两级和相应的行业主管部门反馈。
第二步:入户核查。对反馈的风险预警信息,由镇级组织安排村两委成员、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包村干部3日内完成入户核查,村级提出初步意见,确定疑似风险户,镇级初核汇总后报县级,同时做好对象信息采集、完善工作。
第三步:承诺授权。初步确定的疑似风险户,应提供真实性承诺,并授权县级政府依法查询其家庭资产等信息。农户自主申报的,应在申报时提供相应承诺和授权(详见附件3)。
第四步:信息比对。县级指定相关部门或第三方机构,查询拟纳入监测对象的家庭资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车辆、大型农机具、经济实体、银行存款、金融理财产品及纳税等情况),并组织开展信息比对(包括但不限于家庭成员是否有财政供养人员、缴纳社保等情况)。以上工作在5日内完成,结果及时反馈镇村。
第五步:民主评议。在入户核查和信息比对的基础上,组织镇办干部、村(社区)两委、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民代表等召开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围绕拟纳入监测对象家庭状况、风险困难情况、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等开展综合研判和民主评议,提出明确意见。对家庭中有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多套商品房、豪华车、大额存款、子女收入高等情况的,据实开展研判,既防止将不符合条件人员纳入监测对象,又要避免“一刀切”。针对群众反映的意见和问题,及时核查核实,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并向群众反馈。
第六步:村级公示。对经过民主评议确定的拟纳入监测对象和拟采取帮扶措施等情况,及时在村(社区)公示,公示期为5日。公示无异议的,上报镇办。
第七步:镇办审核。镇办在做好复核工作的基础上,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审议拟纳入监测对象和拟采取帮扶措施情况。审核无异议的,上报县级乡村振兴部门。
第八步:县级审定。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就拟纳入监测对象和拟采取帮扶措施情况,视情况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于5日内审定、公告,并报县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同时组织镇办将相关信息及时、准确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
四、精准帮扶
建立镇办、部门帮扶台账,统筹落实帮扶措施,确保监测对象帮扶措施全覆盖。帮扶措施涉及项目资金的,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
(一)强化政策支持。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可使用行业政策、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涉农整合资金及其他社会帮扶资金等,对监测对象开展精准帮扶。
(二)坚持精准施策。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根据监测对象的家庭劳动力状况、风险类别、发展需求等,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实行分类帮扶。对风险单一的,实施单项措施,防止陷入福利陷阱;对风险复杂多样的,因户施策落实综合性帮扶措施。
1.对有劳动能力的,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强化产业就业帮扶,促进稳定增收。加强生产经营技能培训,提供小额信贷支持,动员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创业致富带头人等带动其发展生产,增强其产业发展能力。加强劳动技能培训,优先安排就地就近就业,积极组织跨区劳务输出,帮助其转移就业。统筹利用公益岗位,多渠道安置监测对象。鼓励监测对象参与农村项目建设。
2.对无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纳入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统筹做好兜底保障。
3.对严重困难户家庭,坚持救助与帮扶相结合的原则,落实健康帮扶、残疾人、临时救助等政策,保障其基本生活。符合发展条件的,相应落实产业、就业等其他帮扶措施。
4.对内生动力不足的,持续扶智扶志,激发内生动力,增强发展能力,引导其通过生产和就业稳定增收致富,对自强不息、稳定致富的监测对象,探索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积极开展乡风文明建设,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弘扬敬老爱幼、互助友爱的光荣传统。
(三)加强社会帮扶。继续发挥溧商协作、区域对口帮扶、中央单位定点帮扶等制度优势,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加大帮扶力度。创新帮扶手段,继续落实好结对帮扶、消费帮扶等工作,因地制宜推广防返贫保险、防返贫基金等新举措,提升帮扶成效。
(四)防止规模性返贫。各镇办、各行业部门及时排查研判预警区域性、规模性返贫风险,制定本镇办、本行业规模性返贫风险清单和应急处置方案,明确防范措施,提高风险应急处置和应对能力,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对自然灾害类风险,应急、卫健、民政、农业农村、住建、水利、交通、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要强化应急处置,及时启动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响应,统筹部署开展防灾减灾抗灾救灾等工作;对经济发展类风险,农业农村、人社、经贸、发改等相关部门要加强监测预警,及时落实消费帮扶、就业援助、政府收储、价格调控等措施;对社会治理类风险,发改部门牵头,综治、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配合,及时启动处置预案,综合运用多种措施,做好矛盾调处化解等工作。
五、风险消除
对经过帮扶,稳定消除风险、解决突发严重困难的监测对象,按要求做好风险消除标注工作。风险标注要严格把握程序,实行动态管理,确保标注结果真实、风险稳定消除。
第一步:提出名单。对收入持续稳定、“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持续巩固、返贫致贫风险已经稳定消除的,由村两委成员、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等采集相关信息、提出拟消除风险对象名单。
第二步:民主评议。由镇办干部、村(社区)两委、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群众代表等召开民主评议会议,对拟消除风险对象户进行民主评议。对收入持续稳定、“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持续巩固、返贫致贫风险已经稳定消除的,确定为拟风险消除户。对风险消除稳定性较弱,特别是收入不稳定、刚性支出不可控的,在促进稳定增收等方面继续给予帮扶,风险稳定消除后再履行相应程序。对无劳动能力的,落实社会保障措施后,暂不确定为风险消除户,持续跟踪监测帮扶。
第三步:村级公示。对经过民主评议确定的拟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及时在村级公示,公示期为5日。公示无异议的,上报镇办。
第四步:镇办核查。镇办组织入户开展核查,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审议拟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风险消除情况。审核无异议的,上报县级乡村振兴部门。
第五步:县级审定。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对拟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风险消除情况及时审定并公告,报县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第六步:信息标注。备案后,县区乡村振兴局组织镇办做好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风险消除信息标注。
六、建立工作机制
(一)网格化管理机制。由县级统筹、镇办负责,整合村组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等力量,推行以行政村(社区)为基础、以村民小组为基本单元的基层监测网格化管理,全面落实监测帮扶责任。成立村级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领导小组,村支部书记任组长,设立村级总网格员、片区网格员、村民小组网格员,按照地域分布将行政村划分为若干个片区,每个片区设一名片区网格员,每个村民小组配备一名网格员;易地移民搬迁集中安置小区要参照村级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领导小组的配备要求,配备相应的工作机构,全面推行网格员管理,合理确定网格管理范围,负责网格内农户常态化监测预警工作,常态化排查统计上报相关问题和风险。
(二)基层排查机制。建立集中排查、定期排查与日常排查相结合的排查机制。集中排查每半年一次,由县级组织开展,排查农村全部农户收入支出情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情况,实行分类管理。定期排查由镇办组织开展,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开展入户走访、集中研判,每半月对需要重点关注的农户做到排查全覆盖。日常排查由村级组织开展,每周排查一次,及时掌握重点农户家庭变化情况,随时上报农户风险困难,第一时间组织入户核查,按程序处置。
(三)部门筛查机制。建立行业部门常态化筛查预警机制,县级有关行业部门根据各自职能,通过数据筛查、信息收集等方式,将本部门掌握的潜在风险户信息以及区域性、规模性返贫致贫风险隐患信息,每半月一次推送给同级乡村振兴部门。乡村振兴部门第一时间交基层核查,核实结果按要求反馈。系统平台反馈预警信息需在10日内核查完成并填报结果。(见附件2)
(四)跟踪回访机制。由县级统筹负责,可邀请纪检监察、审计、第三方机构等参与,采取随机抽选核查的方式,围绕收入稳定性、“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实现情况、返贫致贫风险消除情况、家庭困难解决情况等,每月对监测对象帮扶措施精准度、帮扶成效进行跟踪回访和评价评估,对监测对象实行跟踪管理,动态掌握监测对象对帮扶工作的意见,及时有效回应群众诉求,提出完善意见。跟踪回访情况作为督查、考核的依据。
(五)调度推进机制。建立“周统计、月通报、季调度、半年小结、年度总结”工作机制。周统计采用点面结合的方式开展,面上由镇办每周统计上报村级日常排查情况,对农户存在的风险和困难以镇为单位进行梳理汇总,及时录入全省防返贫监测预警平台;点上实行随机抽样,县级随机抽取1个镇办的3个村,作为“点对点”调度对象,解剖麻雀,找准问题,检验工作成效。县乡村振兴局对周统计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督导检查,每月底对各镇办、各行业部门基础指标、工作推进、工作绩效情况和存在问题进行通报(见附件4),结果纳入绩效考核,凡连续两周统计工作成效好或问题较多的,纳入月通报表扬或批评范围;连续两月被通报表扬或批评的,平时考核中予以加分或扣分;连续两季度在调度中被点名表扬或批评的,年度考核时予以加分或直接降低考核等次,问题突出的,约谈问责;对存在的区域性风险及时反馈镇办,对存在的系统性风险及时反馈行业部门,提前预警,采取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末召开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调度会议,研究解决“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规模性返贫风险以及政策、工作、责任落实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点评排名各镇办、县级各相关行业部门工作情况,总结推广典型做法,部署推进阶段性重点工作。各镇办、县级各相关行业部门每年6月底前、12月底前向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抄送县乡村振兴局)报送工作小结、全年总结,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提出改进举措和下一步工作思路。
七、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把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放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首要任务,推动工作落细落实。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县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负总责,统一组织实施。各镇办要落实主体责任,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充实保障基层工作力量,扎实做好监测帮扶。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要牵头抓总,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人员、经费等保障措施,统筹推进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落实。县级成立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专班(见附件1),设在县乡村振兴局,承担日常工作。各镇办党委政府、县级相关部门同时成立工作专班,在镇办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部门党组领导下专项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
(二)严格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县乡村振兴局履行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专责,统筹组织开展具体工作,加强工作督导和人员培训。各相关行业部门做好风险预警研判、数据共享比对、信息收集反馈和督促行业帮扶措施落实等工作。镇村发挥动态监测和帮扶措施落实的主体作用,对监测信息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和工作真实性负责,具体做好摸排核实、信息采集录入、帮扶措施实施、风险消除标注等工作。网格员、信息员负责做好日常监测工作。
(三)加强部门协作。加强行业数据信息共享共用,共同开展部门筛查预警和监测帮扶,分批分级有序推进相关行业部门信息系统实时联网。各相关部门要加强风险监测,及时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围绕各类自然灾害、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影响及其他区域性、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开展会商研判,研究应对措施,切实督促措施落地落实,确保有效管控风险。分区域分阶段推进防返贫机制与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有效衔接。
(四)严格督查考核。坚持平时督导与重点督导相结合,随时发现、核查处置问题,聚焦风险问题突出的地方和重点风险问题每季度开展一次重点督导,对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整改,对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失职失责直接影响全县工作的,严肃追责问责。继续实行最严格的考核制度,将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考核的重要内容,将工作调度、督导督查、检查评估、舆情信访等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采取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全面评估评价各镇办、各部门监测帮扶工作成效和机制落实情况,考核结果纳入县委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作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个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对在后评估中发现防返贫监测帮扶出现重大工作失误的,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同时,镇办要负责每月对网格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时发放工作补贴,因工作不实不细、弄虚作假、漏报瞒报的除扣除工作补贴外,还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失职责任。
(五)减轻基层负担。充分运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和陕西省防返贫监测预警平台,运用好国家脱贫攻坚普查结果,进一步完善监测对象基础数据库,原则上不重复建设。依托现有平台实现防返贫监测全过程监管和清单化交办。创新完善工作方式,统筹利用信息资源,充分用好现有成果,加强监测对象家庭情况、收入状况等信息共享,尽可能运用信息化手段,减少不必要的填表报数,切实减轻基层负担。集中排查工作统一组织开展,防止层层加码。
县级有关部门和各镇办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本实施方案,制定各自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责任清单、工作流程和帮扶措施。原有规定与本方案不符的,以本方案为准。
附件:1.商南县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专班
2.部门筛查预警内容清单
3.授权查询委托书(样表)
4.防返贫预警监测及帮扶工作通报指标
中共商南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
附件1
商南县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专班
组 长:县乡村振兴局主要负责人
副组长:县乡村振兴局分管负责人
成 员:县农业农村局、发改局、林业局、人社局、民政局、卫健局、住建局、科教体局、交通局、水利局、财政局、移民办、医保局、公安局、经贸局、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税务局、残联、信访局、应急局、交警大队、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分管领导及业务干部。
专班办公室设在县乡村振兴局乡村振兴信息监测中心,承担全县防返贫动态监测日常工作,主要职责为:做好中省市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预警和帮扶有关重要文件的贯彻落实,指导各镇(办)、行业部门监测对象的排查、信息上报、录入、督查和年度考评等工作,定期召开镇(办)、行业部门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工作遇到的具体问题,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工作成果。
附件2
部门筛查预警内容清单
一、发改部门牵头,监测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情况,每半月报送一次筛查预警工作情况,每月推送大中型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搬迁人口产业(农业农村部门提供)、就业(人社部门提供)、基础设施(发改部门提供)、公共服务(发改部门提供)、社区治理(民政部门提供)、搬迁群众融入(民政部门提供)等方面发现的风险问题。
二、教育部门负责,监测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情况,非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支出较重的情况。每半月报送一次筛查预警工作情况,每年7月中旬前推送年度义务教育阶段失学辍学学生信息,该学年享受资助学生信息,以及剔除各级财政政策补贴和资助后,非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生本学年承担教育支出(不包含学生个人生活费)较重的学生信息。
三、公安部门负责,每半月报送一次筛查预警工作情况,每月推送因交通事故等承担赔偿责任的农户信息,或因判刑收监等导致家庭劳动力缺失的农户信息。
四、民政部门负责,依托民政社会救助信息系统,监测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和临时救助对象信息。每半月报送一次筛查预警工作情况,每季度推送新纳入农村低保、特困供养、低保边缘家庭范围和临时救助的农户信息。
五、人社部门负责,监测农村家庭劳动力就业情况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情况,每半月报送一次筛查预警工作情况,每月推送未就业农村家庭劳动力信息;因疫情灾情或重大事件影响,导致农村劳动力失业明显增多的,推送无法正常务工的农村家庭劳动力信息。每年推送一次参加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当年缴费信息。
六、住建部门负责,监测农户住房安全情况,每半月报送一次筛查预警工作情况,每月推送新增危房信息和涉及农户信息(主要是家庭唯一自住用房、且安全等级鉴定为C级或D级的农户)。
七、交通部门负责,监测农村地区通村公路路况,每半月报送一次筛查预警工作情况,每月推送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交通中断无法通行的风险信息和涉及村信息。
八、水利部门负责,监测农户饮水安全情况。每半月报送一次筛查预警工作情况,每月推送因饮水安全运行管理问题、水旱灾害等产生的饮水安全风险信息和涉及农户信息。
九、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每半月报送一次筛查预警工作情况。对导致农业产业大幅减产或绝收的灾害信息,自灾害发生之日起3日内推送受灾情况。
十、经贸部门负责,监测涉农产品价格变化情况。每半月报送一次筛查预警工作情况。对出现涉农产品价格大幅下跌的,自发生之日起3日内推送相关信息。
十一、卫健部门负责,监测符合大病专项救治条件的农户情况、农村地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疫情情况,每半月报送一次筛查预警工作情况,每月推送医疗机构新增确诊患大病专项救治病情况或突发疫情重症等农村患者信息。发生农村地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疫情,自接到报告之日起3日内推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
十二、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监测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火灾等情况,每半月报送一次筛查预警工作情况,对启动省级自然灾害Ⅳ级以上应急响应的,自发生之日起3日内推送灾害数据。
十三、信访部门负责,监测省市县各类信访渠道中发现的农户反映有返贫致贫风险或家庭出现严重困难问题等信息线索和帮扶诉求,每半月报送一次筛查预警工作情况,每月将相关信息线索和帮扶诉求汇总后转送乡村振兴部门。
十四、医保部门负责,监测农村医保参保对象,每半月报送一次筛查预警工作情况。根据农村医保参保对象当年度医疗费用报销后政策范围内的自付医疗费用情况,每月推送支出过高的农户信息,其中建档立卡脱贫户自付费用标准为10000元(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为10000元),非建档立卡农户自付费用标准为我省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线。
十五、税务部门牵头,人社部门配合,监测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情况。每半月报送一次筛查预警工作情况,每年推送一次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纳信息。
十六、残联部门负责,监测农户家庭残疾人情况。每半月报送一次筛查预警工作情况,每年6月5日和12月5日前推送家庭有两个以上残疾人的农户信息以及新增残疾农户信息。
十七、乡村振兴部门负责,通过省防返贫监测预警平台实时监测有关监测对象收入变化情况,推送收入水平偏低、连续下降、波动较大等风险信息。
十八、宣传、网信部门指导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涉返贫致贫风险等线上线下舆情信息的监测预警,每半月报送一次筛查预警工作情况,第一时间将预警信息推送省市县乡村振兴部门及属地。
本人系陕西省商洛市 (县、区) 镇(街道办) 村(社区)村(居)民,身份号码 。本家庭拟纳入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根据国家、省、市、县相关规定,为积极配合镇、村及乡村振兴部门做好本家庭成员信息和财产的调查核实工作,本人授权县乡村振兴部门、镇、村及其工作人员可以到贵单位对“防止返贫监测户识别认定工作”中涉及到本人及家庭成员的以下家庭财产和收入进行查询。请各相关单位(县人社、住建、不动产登记、交警、财政、人行、市场监管、税务、住房公积金等部门和机构)见此授权书予以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