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卡安豪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申请对商南县CNG供气站及充电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的报告》已收悉。现批复如下:
商南县CNG供气站及充电桩建设项目是自动充电桩和CNG供气站合建站,项目位于商南县城关街道张家岗村,总占地面积约11亩。主要建设内容为:10个新能源汽车自动充电桩、2台100m3立式CNG储罐、1台CNG潜液泵撬、加气机6台机其他配套设施,加气设计规模为2万Nm3/d。总投资1480万元。
该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恢复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得到有效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局同意你公司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要求的地点、性质、规模、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由污水管网排往商南县污水处理厂,禁止外排。
(二)加气机等设备应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时采用密闭、隔声、消声、减振、隔振等消声措施;同时加强厂区进出汽车的管理,严格规定其不得鸣笛、限制行驶速度等,以减轻汽车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施工期配备洒水车,在敏感点附近及起尘量较大的路段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水泥、沙及石灰等粉尘物料运输过程中加盖帆布覆盖;运行期加强路面管理,减少路面积尘及垃圾。
(四)建设及运营期的建筑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及时清运,委托当地的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液压油必须按照《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放置暂存区,后统一交给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不得随意倾倒。
(五)项目在设计和施工时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留足足够的安全防护距离,确保环境安全。
(六)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与安全监督管理局的安平审批文件一并报我局备案,储备应急物资,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责任,定期演练,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七)你公司在建设和运营中要加强环境管理工作,在公司内部设置环保机构,设专职的环保管理人员,健全企业环保制度,建立环保设施档案和运行台账记录,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转。
(八)设置专门的绿化管理人员,制定和落实从设计、种植到养护全过程的绿化管理方案,以保证生态绿化效果。
(九)项目建设必须确保环保设施投资,认真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运行的“三同时”制度,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请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要求组织验收。
商南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2月17日
商南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8年2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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