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商南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等有关规定,根据商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南县乡村振兴局《关于拨付2023年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资金的通知》(商南人社发〔2023〕70号)文件要求,现将资金补助发放情况予以公示。本次拨付2023年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交通补贴资金1037人438450元(含扣减结余资金300元),补助对象为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其中: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657人328500元,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补贴500元;省内跨县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380人110250元(市外省内就业355人106500元;县外市内就业25人3750元),补助标准为市外省内每人每年补贴300元,县外市内每人每年补贴150元。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25日至11月5日(不少于10日),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举报电话。
监督电话:0914-6372156 12317
地 址:商南县人民政府103室。
商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商南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