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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南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索 引  号: snxzf-43_/2021-122100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商南县政府
标      题: 商南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成文日期: 2021年12月21日 公开目录: 疫情防控 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21日
发文字号: 公文时效: 失效
[字号: ]
 

一、请广大城乡居民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中高风险等级地区疫情信息,非必要不出商、非必要不出境,确需出行要做好个人防护,坚决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二、火车站、汽车站、进入我高速公路及国省道入口设立疫情排查点,对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来商返商人员一律劝返,不听劝返的“点对点”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落实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三、西安市(除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来商返商人员原则上劝返,确需进入我的人员,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商后第一时间落实一次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严禁流动。

四、暂时停运我县发往西安方向的客运班线车辆及包车对西安进入我的客运班线车辆及包车,严格落实防疫措施,所有旅客登记、扫码、测温、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商第一时间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严禁流动。

五、镇办、社区(村)要对辖区在西安人员进行摸排,动员其做好个人防护,就地抗疫,近期非必要不返商,减少流动,减少聚集,减少旅途风险。

六、全县城乡居民近期非必要不前往西安。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要带头落实,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前往的,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党政机关领导干部需经同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审批,一般干部职工需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并向同级党委政府办公室报备。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需经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一般干部职工需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并向主管部门报备。

七、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城乡居民近期严禁举办50人以上线下会议和各类聚集性活动,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请不办,确需举办,严格报备。从严落实“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八、公共场所、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住宅小区人员出入要测温扫码、戴口罩,外省及近14天有西安市旅居史人员进入公共所、单位和小区必须查行程码、健康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九、学校、托幼机构等场所,要强化日常健康监测,做好通风、消毒等工作,严格落实“两案九制”。

十、全县各类个体诊所和不承担公共卫生工作的村卫生室一律关闭,暂停诊疗活动,不得诊治任何病人,出售药品。

十一、发热患者发热后做好个人防护第一时间前往发热门诊就诊。药店禁止向任何人出售“四类”药品。

十二、请广大城乡居民做好戴口罩、一米线、用公筷、常通风,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十三、接种疫苗人人有责,请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城乡居尽快就近接种,接种超过6个月以上人员尽快接种加强免疫针剂。

十四、建立疫情防控监督举报机制。欢迎广大城乡居民积极主动监督举报不履行疫情防控义务的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对群众的举报,相关部门将快速调查,从严处置。举报电话:0914-6320955。

十五、从严落实疫情防控单位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加强联防联控,凡疫情防控出了问题,从严追究单位主体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

十六、以上措施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执行后续根据疫情形势变化调整防控措施将第一时间发布。

 

 

商南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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