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请广大城乡居民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中高风险等级地区疫情信息,非必要不出商、非必要不出境,确需出行要做好个人防护,坚决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二、县火车站、汽车站、进入我县高速公路及国省道入口设立疫情排查点,对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来商返商人员一律劝返,不听劝返的,“点对点”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落实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三、西安市(除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来商返商人员原则上劝返,确需进入我县的人员,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商后第一时间落实一次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严禁流动。
四、暂时停运我县发往西安方向的客运班线车辆及包车。对西安进入我县的客运班线车辆及包车,严格落实防疫措施,所有旅客登记、扫码、测温、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商第一时间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严禁流动。
五、镇办、社区(村)要对辖区在西安人员进行摸排,动员其做好个人防护,就地抗疫,近期非必要不返商,减少流动,减少聚集,减少旅途风险。
六、全县城乡居民近期非必要不前往西安。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要带头落实,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前往的,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党政机关领导干部需经同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审批,一般干部职工需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并向同级党委政府办公室报备。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需经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一般干部职工需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并向主管部门报备。
七、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城乡居民近期严禁举办50人以上线下会议和各类聚集性活动,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请不办,确需举办,严格报备。从严落实“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八、公共场所、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住宅小区人员出入要测温扫码、戴口罩,外省及近14天有西安市旅居史人员进入公共场所、单位和小区必须查行程码、健康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九、学校、托幼机构等场所,要强化日常健康监测,做好通风、消毒等工作,严格落实“两案九制”。
十、全县各类个体诊所和不承担公共卫生工作的村卫生室一律关闭,暂停诊疗活动,不得诊治任何病人,出售药品。
十一、发热患者发热后做好个人防护,第一时间前往发热门诊就诊。药店禁止向任何人出售“四类”药品。
十二、请广大城乡居民做好戴口罩、一米线、用公筷、常通风,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十三、接种疫苗人人有责,请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城乡居民尽快就近接种,接种超过6个月以上人员尽快接种加强免疫针剂。
十四、建立疫情防控监督举报机制。欢迎广大城乡居民积极主动监督举报不履行疫情防控义务的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对群众的举报,相关部门将快速调查,从严处置。举报电话:0914-6320955。
十五、从严落实疫情防控单位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加强联防联控,凡疫情防控出了问题,从严追究单位主体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
十六、以上措施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执行。后续根据疫情形势变化调整防控措施将第一时间发布。
商南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