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商南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等有关规定,按照商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南县乡村振兴局(商南人社发〔2023〕79号)文件精神,现将资金拨付情况予以公示。本次拨付2023年脱贫劳动力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资金167人83500元,补助对象为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补贴500元。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3日至12月3日(不少于10日),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举报电话。
监督电话:0914-6372156 12317
地 址:商南县人民政府103室。
商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商南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