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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商南县学习型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zfb-25_05/2024-0521001 主题分类: 政府文件/部门及镇办文件 发布机构: 政府办
标      题: 关于印发《商南县学习型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公开目录: 政策法规 发布日期: 2024年05月21日
发文字号: 商南政办函〔2024〕46号 公文时效: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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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商南县学习型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商南县学习型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商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商南县学习型城市建设工作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建设全民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大国”目标要求,根据教育部《学习型社会建设重点任务》部署和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学习型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商政办函〔2024〕4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推进我县学习型城市建设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建设目标

将学习型城市建设全面纳入县域发展战略,融入到康养之都、文明城市建设中,持续加强学习型城市基础能力建设,深化学习型组织建设,不断提高服务全民终身学习水平。到2025年,形成理念先进、体系完善、质量优良、环境优越、保障有力的全民终身学习教育体系,建成学习资源丰厚、学习氛围浓厚、学习条件优越、优势人才集中、充满创新精神和发展活力的高质量学习型城市。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提升社区教育。持续完善社区教育的综合服务功能,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县社区教育学院、镇(办)社区学校、村(社区)教学站(点)三级社区学习网络,2024年底前各镇(办)社区教育覆盖率达到80%以上,到2025年底实现全覆盖。鼓励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广泛参与,充分整合教育资源,打造思想教育、素质教育、文明养成教育、科学普及、法治宣传、职业技能、健康养生、艺术体育等特色鲜明、内容丰富的社区教育精品课程体系,面向青少年、学生家长、残障人士、新型职业农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社区工作者和外来务工人员等各类群体提供学习服务,推动校家社协同育人,全面提升市民思想道德素养。积极开展全民阅读、文艺演出、体育赛事等活动,加强社区教育特色培育,赋能社区基层治理。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持续开展农村成人教育,实现城乡社区教育均衡协调发展。(牵头单位:县科教体局、县民政局、人社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

(二)聚力发展老年教育。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以提升老年人身心健康和幸福指数为目的,以完善老年教育的体制和机制为重点,全面推进老年教育工作。积极推进医养教相结合的新模式,依托各级老年大学、党群服务中心、养老机构和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打造老年教育主阵地。最大限度满足区域内老年人学习需求,以老有所学充实全民终身学习“最后一公里”。围绕思想道德、文化艺术、医疗卫生、健康养老、代际沟通、智能设备使用等方面遴选开发一批老年学习资源,构建老年教育数字化精品课程,推进线上线下学习相互融合,营造“就近、便捷、快乐”的老年学习氛围,提升老年教育工作整体水平。(牵头单位:委老干局、县科教体局、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

(三)持续推进职业教育。进一步深化集学历教育、技能培训、技能鉴定、就业服务为一体的职业教育中心建设,利用“1+8”职教联盟和“1+10+N”职业培训体系优质教育资源优势,为社会成员提供符合需求的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育继续教育改革创新工作案例。推动职业教育中心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育训结合,对接重点产业链和民生需要,加快特色专业和实训基地建设,与行业企业共建“双元制”职工继续教育专业和课程体系,推动职工学历和能力双提升,助力产业转型升级。建立完善现代企业职工教育培训制度,鼓励支持行业企业在职工教育培训中发挥主渠道作用,将职工教育培训纳入行业企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按照职工工资总额一定比例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用于企业职工学习培训和教育。鼓励用人单位将学习成果作为职工考核、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组织开展技能人才和产业工人劳动竞赛,深化工匠人才培养。(牵头单位:县科教体局县经贸局、人社局、县职教中心,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

(四)深化学习型组织建设。进一步落实学习型组织建设对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推动作用,切实加强学习型机关、学习型企事业单位、学习型社区、学习型家庭的培育和建设,提升各级各类学习型组织的创新能力、服务城市发展和社会建设的能力,为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和广大社区居民提供丰富便捷的学习机会。以学习型组织联盟、身边的小微学习型组织建设为抓手,不断增强学习型组织的示范性和辐射力。鼓励和引导市民自发组建形式多样的学习团队、读书联盟、活动小组等学习共同体,实现自我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推动全民学习素养稳步提升。(牵头单位:委组织部、委机关工委、县科教体局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

(五)促进教育资源共建共享。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充分利用场地设施、课程资源、师资队伍、教学实训设备等,不断丰富课后服务内容和社团活动,积极参与学习型城市建设。鼓励图书馆、科技馆、文化艺术中心、博物馆和体育场馆等各类公共设施开发主题性、互动性强的教育课程和学习项目,提高面向市民的开放水平。以人工智能、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技术应用为支撑,提升教育数字化水平,探索形成“互联网+全民终身学习”教育新模式,推动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公平普惠可及。依托“学习强国”、终身教育智慧教育平台、国家开放大学终身学习平台、全国老年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等信息化教育平台,不断扩大优质数字化学习资源覆盖面,为市民提供数字化、情景化、沉浸式学习体验。(牵头单位:县科教体局县经贸局、文旅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级有关部门)

(六)打造全民终身学习品牌。结合县域特色、人文资源、生态环境等因素,建设旅游研学基地和全民终身学习体验基地,不断扩大终身学习资源供给。开展“读书家庭”“读书机关”“书香社区”“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等推介活动。加强对本土优秀传统文化、非遗项目、红色文化的传承与保护,借力国家排球训练基地和“一带一路”国家青少年排球高水平训练基地建设,承办国际排联沙滩排球U19世界锦标赛以及龙舟、马拉松等重大赛事良好机遇,大力发展群众体育项目,注重地方戏曲传播与创新,形成教育、文化、体育、艺术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良好态势,创设一批市民喜爱、拿得出、叫得响,独具特色的全民终身学习品牌。(牵头单位:委宣传部、县科教体局文旅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政统筹领导,成立县学习型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事项和难点问题;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加强监测评估,加大部门指导检查和资源整合力度,保障各项重点任务有效落实;各镇办、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落实工作负责人,名单于2024年5月25日前报送县学习型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科教体局,联系电话:0914-6362590)。

(二)完善经费投入。建立健全政府投入、社会支持、学习者合理分担等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终身教育投入机制,保障学习型城市建设工作正常开展。将继续教育、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经费予以保障。鼓励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学习型城市建设工作,并给予相关优惠政策。

(三)加强队伍建设。推进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管理者、专兼职教师、志愿者队伍优化管理,完善教师信息库,健全专兼职教师培训体系,支持学历继续教育、职业培训与社区教育、老年教育教师队伍共建共享,鼓励专家、学者、退休教师和其他具有专业知识、特殊技能的人员兼职从事全民终身学习教育教学工作。

(四)强化督导检查。将学习型城市建设情况纳入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范围,各镇办、相关部门单位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任务清单,每年推动完成不少于5项重点任务。县学习型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对各镇办和相关部门单位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推动力度不大、工作成效不明显的镇办和部门单位督办提醒。各镇办、部门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和任务清单于每年3月底前、工作总结于每年11月底前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2024年工作计划于5月25日前报送)。活动开展、典型案例、工作经验等内容在时效范围内及时报送。

(五)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积极倡导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理念,营造终身学习浓厚氛围,广泛开展“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系列活动,重点宣传推动社区教育、老年教育、从业人员教育、继续教育等优秀工作案例和典型故事,扩大公众参与面,凝聚社会共识,使学习风尚融入城市文化,不断提升城市文化特色和城市品位。

附件:商南县学习型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

附件

商南县学习型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

为切实推动学习型城市建设工作,落实各项建设任务,成立县学习型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县学习型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第一组长:李 军 县委副书记

组 长:王 琨 县政府副县长

副 组长:程 溪 县金融服务中心主任

苏晓鹏县科教体局副局长

成 员:李 铭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胡久炳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孙传卿 县委编办副主任

余 磊 县委机关工委副书记

杨兴茂 县发改局副局长

张 娜 县经贸局工业经济运行监测中心主任

李传才 县民政局副局长

李 勇 县司法局副局长

叶胜锋 县财政局副局长

邹金娥 县人社局副局长

关 艳 县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党 琳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李远山 县文旅局副局长

王小康 县卫健局副局长

程 勇 县退役军人局副局长

章守斌 县应急局副局长

李宗义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陶信全 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尹建雪 县总工会副主席

周 晓 县少先队总辅导员

马湘雅 县妇联会副主席

王晓丽 县科协副主席

甘发祥 县文联副主席

汪学笙 县残联副理事长

万纪明 县职教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科教体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县科教体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如有变动,由对应的新任职领导接替,不再另行发文。领导小组根据工作推进情况适时调整。

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县委组织部: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有计划地安排党员干部接受系统理论教育,严格党性教育和专业能力培训,开展各类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等工作。

县委宣传部:将学习型城市建设纳入到城市精神文明建设规划中,与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统筹部署实施。做好精神文明建设、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方面教育活动的组织安排,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学习型城市建设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县委机关工委:组织县直部门党组织开展学习型机关建设。

县委老干局:负责退休老干部学习教育工作。

县发改局:在制定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中,将学习型城市建设工作列入规化和计划内容。

县科教体局:制定学习型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工作,有效融合、统筹利用教育资源,推进全民学习网络建设,构建全民学习教育体系。指导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面向社区居民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活动。负责科学技术知识学习推广、普及培训及相关人员业务培训。组织举办科技活动周活动。大力发展群众体育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广泛参与的群众体育赛事。

县经贸局:加强信息化基础建设,赋能“互联网+全民终身学习”。指导企业建立职工教育培训制度,督促企业将职工教育培训纳入行业企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落实职工培训经费。

县民政局:提升社区治理能力,加强社区教育设施配备。组织开展社区干部、社区教育工作者培训。

县司法局:负责做好普法宣传、法治教育、法律知识培训。

县财政局:加大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支持力度,保障工作经费。

县人社局:将学习型城市建设与区域人力资源开发结合起来,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对全县城镇失业人员、下岗职工、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外来务工人员进行再就业岗前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不断提升劳动者素质。

县生态环境局:负责做好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相关政策规定的宣传教育。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县文旅局:将学习型城市建设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结合起来,利用现有文化设施为全县人民提供文化艺术等方面培训,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充分利用县域生态康养旅游资源,开展导游培训、旅游宣传推介等工作。

县卫健局:负责做好卫生保健、健康婚育、健康养老知识宣传普及和教育培训,加快推进健康商洛建设。

县退役军人局:负责退役军人相关培训工作。

县应急局:负责做好防灾减灾、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消费者依法维权宣传教育,开展消费者维权知识宣传。

县乡村振兴局: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分级分类推进县级党政领导、行业部门、挂职帮扶、乡村振兴系统和基层干部“五类”干部培训,滚动开展乡村经营管理人才(乡村CEO)专题培训,着力培养爱农村、懂农业、会管理、善经营的新型乡村人才。

县总工会:负责利用工会组织对全体职工开展思想、道德、法治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组织开展技能人才和产业工人劳动竞赛,宣传“劳模精神”,推进工匠人才培养。

团县委:负责开展青少年思想道德、理想信念、文化科技等方面教育培训,号召团员青年在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城市建设中发挥主力军作用。

县妇联:负责组织实施女性素养提升工作,开展学习型妇联、学习型女性、学习型家庭等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活动。

县科协:负责协调科技馆等公益性场所和设施全年定期免费向市民开放,组织开展全国科普日等科普活动。

县文联:负责开展文艺创作、文艺评论、专家荐书、读者交流等活动,指导培育优秀文艺工作者。

县残联:负责开展残疾人教育培训工作,发展残疾人文化。

县职教中心:负责开展成人继续教育,组织开展社区教育、老年教育、职业培训。推进产教融合,加快特色专业建设,助力产业转型升级。在学习型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下,负责指导全县社区教育、成人教育、老年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全民学习、全民阅读、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相关工作。积极参与“1+8”职教联盟和“1+10+N”职业培训体系发展,充分发挥县职业教育管理办公室作用,不断加大技能人才培养力度。

其他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做好本部门(本单位、企业)全民学习相关工作,开展学习型机关(单位、企业)建设工作。

相关链接:https://www.shangnan.gov.cn/info/egovinfo/1001/xxgk2/xxgkinfo/zfb-28_/2024-05210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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