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南县人民政府
关于城关街道办事处塘坝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用地的批复
城关街道办:
你办报来《关于申请划拨塘坝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用地的报告》(城街办字〔2024〕184号)收悉。依据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经县供地工作领导小组2024年第2次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于商南县城关街道紫云路与聚贤街交叉口SNZR2415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你办,用于塘坝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划拨土地面积226.5平方米(折0.34亩),用途为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二、土地应在交付后一年内开工建设,并在约定动工之日起三年内完成开发建设并投入使用。
批复后的土地所有权仍归国家所有。接此批复后,请及时领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土地使用中,应严格遵守规划,不得超占超建、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与规划设定的土地使用条件,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此复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