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南县人民政府
关于东贩保障房小区部分国有划拨
土地补办出让的批复
商南县房产管理中心(商南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你中心报来《关于申请将东贩保障房小区部分划拨土地转为出让土地的报告》(商房产字〔2025〕29号)收悉。依据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经县供地工作领导小组2025年第2次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为妥善解决该小区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加快群众不动产证办理,消化信访矛盾,同意将位于城关街道办任家沟东贩小区大门以北13#、15#、16#三栋房屋4866.7平方米(折7.3亩)土地由划拨用地调整为出让用地,土地用途为普通住宅用地,容积率按照现状设定为2.63,建筑密度不超过40%,绿地率不低于30%,出让年期与原小区出让土地保持一致(2011年11月9日至2081年11月8日止),补缴土地出让金109.5万元,同时小区内国有划拨用地面积由38306平方米(折57.46亩)调整为33439.3平方米(折50.16亩)。
批复后的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接此批复后,请及时领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充协议》,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土地使用中,应严格遵守规划,不得超占超建、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与规划设定的土地使用条件,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此复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