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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南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索 引  号: qxj-40_/2022-041800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气象局
标      题: 商南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成文日期: 2022年04月18日 公开目录: 应急管理 发布日期: 2022年04月18日
发文字号: 公文时效: 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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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南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20224月修订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县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提高气象灾害预防、监测、预警、处置能力,统筹开展气象灾害应急工作,最大限度降低气象灾害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陕西省气象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陕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陕西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商洛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商南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商南县防汛应急预案》《商南县抗旱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特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商南县范围内,暴雪、低温、冰冻、寒潮、霜冻、大风、高温、雷电、冰雹、大雾、霾等气象灾害的防范和应对工作。

暴雨及其引发的洪涝灾害按照《商南县防汛应急预案》的规定执行,干旱及其引发的次生灾害按照《商南县抗旱应急预案》的规定执行,因气象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森林火灾、重污染天气等其他灾害的处置,按照有关专项应急预案的规定执行。

1.4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最大程度减少气象灾害损失。

预防为主,科学高效。利用雷达、遥感等手段,基于气象大数据平台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做好各项应急工作准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依法规范,协调有序。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职责,做好气象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加强各镇(办)、各部门的信息沟通,统筹开展气象灾害应急工作。

分级管理,属地为主。根据气象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实行分级管理,属地为主。

2 组织机构及制度

2.1 县气象防灾减灾应急指挥部

县气象防灾减灾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全县气象灾害应急工作,指挥部成员如下:

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副总指挥:县气象局局长

          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

    员: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科教体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资源局、县环境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经贸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林业局、县气象局、县电信公司、县供电公司、县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

县气象防灾减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气象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气象局分管副局长担任。

2.2 各镇(办)政府职责

各镇(办)政府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针对本地发生的气象灾害,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组织做好应对防范工作。

2.3 工作制度

气象灾害综合研判工作制度。县气象防灾减灾应急指挥部组织各成员单位根据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分析汇总气象灾害监测预报信息,交换有关灾情和险情信息,判断预估气象灾害的可能影响程度及未来发展态势,向县政府提出启动或解除县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级别以及防御措施的建议。

部门应急准备和防御行动制度。各成员单位根据分析的气象灾害特征和未来发展趋势,结合影响区域的地理环境、人口密度、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等因素,综合分析评估气象对经济、社会活动可能产生的影响,对可能受到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威胁的相关区域作出灾情预估,并提出各自应急准备和防御行动建议。

部门联动和信息共享制度。推动多部门应急联动和资源共享。

气象灾害联络员制度。气象灾害应急联络员由县气象防灾减灾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确定,由指挥部办公室不定期召集开会,通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听取各成员单位对气象灾害预警预报服务的需求,研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3 职责分工

3.1 县气象防灾减灾应急指挥部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气象灾害应急处置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领导和指挥全县气象灾害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组织制订全县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长期规划,部署全县气象灾害应急年度工作;决定启动和终止实施本预案;指导各镇办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完成县政府和上级气象主管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接受上级气象防灾减灾应急指挥部的统一组织、指导和协调;决定其它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重大事项。

3.2 县气象防灾减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县气象防灾减灾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贯彻落实县气象防灾减灾应急指挥部工作部署;协调处理气象灾害应急工作中的具体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单位)会商气象灾害发生、发展趋势;收集、调查和评估灾情;及时向上级报告灾情,请求上级支援;起草和修订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管理气象机构应急物资、资金和装备仪器;建设和完善气象信息监测预警体系;承办气象防灾减灾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3.3 县气象防灾减灾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县发改局:负责组织粮油保障供应;积极争取和安排各类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组织协调救灾和灾后重建物资的生产和供应;强化生活必需品等价格监测,采取必要措施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县科教体局:提示学校做好应急准备工作、进行校园风险隐患排查,根据避险需要适当调整教学秩序,必要时根据防御指引督促学校停课;组织做好气象灾害发生时学生的安全保障工作;负责将防灾减灾知识列入中小学教育体系,对学生进行有关气象灾害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秩序,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巡控,负责城区交通疏导,对事故易发、多发路段严密监控;做好运送应急物资和人员的车辆秩序维护等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疏散转移群众等应急处置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做好因灾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个人的临时救助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抢险救灾资金和灾民生产、生活救灾补助资金的筹集和落实;会同县应急局做好救灾资金的分配、拨付、管理和监督等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申请救灾补助资金。

县人社局:负责监督执行在极端气象灾害响应时的劳动保护。

县资源局:负责全县因气象因素可能引发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工作;组织专家赴灾区提供技术服务,指导当地政府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县环境局:负责气象灾害影响地区的环境监测,及时发布监测信息。

县住建局:指导建筑行业安全施工,督促施工单位对在建工程采取安全措施,撤离、转移施工人员;指导灾后恢复重建工程的设计施工等管理工作,组织恢复基础设施功能工作。

县城管局:负责组织所辖县政、燃气设施突发事件应急抢险工作以及维护管理和灾后修复工作。

县交通局:督促运营单位做好气象灾害防御;负责优先运送抢险救灾、防疫人员和物资、设备,为紧急抢险和受灾人员撤离提供交通运输工具;负责组织、协调本部门管辖的道路受灾损坏的抢修恢复工作,为抢险救灾工作提供运输保障。

县水利局:负责水情、库情监测工作,及时提供监测信息;做好水利防洪设施的巡查监测;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应急抢险和水毁修复工作;加强水源调度和管理,干旱期间,在优先保障居民用水的前提下,充分发挥水利工程作用,开展抗旱减灾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部署和指导农业生产各项防御气象灾害工作;负责评估农业因灾损失情况;组织专家和农业技术人员赴灾区对受灾农户给予技术指导和服务,帮助其尽快恢复农业生产。

县文旅局:指导督促各旅游景点、星级酒店采取措施保护游客安全,做好救灾工作;负责气象灾害预警响应时,组织各旅游景点、星级酒店实施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游客安全撤离或转移;检查指导旅游企业详询气象、交通等信息,对行程推迟、暂缓或取消的游客做好解释说明和相关服务工作。

县卫健局:组织调度卫生技术力量,做好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治、应急处置准备工作,负责灾区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及时报告救治过程中人员伤亡、疫情处置和救治信息。

县应急局:协调灾害救助工作,负责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款物分配和管理工作,负责气象灾情和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估和上报。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市场价格监督检查与重要民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适时提醒、告诫、约谈相关经营主体,依法查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串通涨价、以次充好、假冒伪劣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县林业局:组织林业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帮助、指导林业与森林恢复灾后生产。

县气象局:负责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预测及警报,及时制作、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负责对气象灾害发生、发展趋势和处置办法提出意见或建议,为应急处置工作的决策、指挥提供技术支持;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承担重大灾害天气跨地区、跨部门的联防监测、预报工作;组织气象灾害风险评价和灾害成因界定工作。

县电信公司:负责组织协调驻商各通信企业对因灾受损的通信设施进行抢修,保障公用通信网络正常运行;指导灾后公用通信网络的恢复重建工作。

县供电公司:负责组织灾害期间电力生产和供应,组织电力企业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加强对电力设施的抢修和维护,全力恢复和保障电网正常运行。

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消防救援力量参加抢险救援工作。减少灾害损失,抢救和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3.4 专家组

县气象局负责组建重大气象灾害应急专家组,与县内其他专家机构建立联络机制。气象灾害发生后,从专家组中选定相关专家,负责提供应对气象灾害的决策咨询、建议和技术支撑。

4 应急响应

4.l 监测预警

商南县气象部门依托气象观测站网、综合气象观测业务运行信息化平台、气象大数据云平台等数据平台,基于秦智等预报系统,通过国、省突发事件预警平台,以及两微一端等多种媒体,做好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工作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遵循归口管理,统一发布,快速传播原则,由气象部门制作并分级发布,其他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制作和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途径除公共媒体、国家应急广播系统等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外,还包括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等相关平台和新媒体。涉及可能引发次生、衍生灾害的预警信息通过相关部门平台向公众发布。

县气象防灾减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向县气象防灾减灾应急指挥部报告相关信息,同时以短信、传真等方式向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通报灾情。

4.2 研判分析和应急准备

采用气象灾害综合研判工作制度。指挥部办公室分析汇总气象灾害监测预报信息,指挥部成员单位、专家组成员要沟通研判气象灾害未来发展态势和可能产生的影响,向县政府提出启动、解除县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级别以及防御措施建议。

采用应急准备和防御行动制度。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结合影响区域地理环境、人口密度、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等因素,分析预估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对经济、社会活动可能产生的影响,对威胁的相关地区作出灾情预估,执行各自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准备和防御行动。做好随时启动应急响应的准备。

4.3 分级响应

针对暴雪、寒潮、大风、高温、雷电、冰雹、霜冻和大雾等气象灾害,分别制定由低到高依次为级、级、级、级四个等级的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级别,响应标准见附表1。发生或可能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按照较高级别启动应急响应。

县指挥部启动的应急响应命令后,受灾害影响的镇办及相关部门要立即进入同级应急响应状态,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工作,加强值班值守,密切监视灾情。发生灾害并产生影响,造成公共设施损失、人员伤亡时,应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立即报送商南县气象灾害灾情快报表(附件2

4.4 应急叫应

    县气象局负责制定重大灾害性天气叫应服务标准和工作流程的修订。县指挥部办公室依据灾害发生等级,协调各相关成员单位开展应急处置,要不断强化气象与自然资源、防汛、水利等部门资源共享、联动联防,常态化开展山洪、中小河流和地质灾害风险预警工作。

4.5应急值守

参与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有关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通信畅通。气象部门全程跟踪灾害性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加强会商,做好预报预警等服务工作。

4.6 现场处置

气象灾害现场应急处置由灾害发生地政府或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包括组织营救、伤员救治、疏散撤离和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及时上报灾情和人员伤亡情况,分配救援任务,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查明并及时组织力量消除次生、衍生灾害,组织公共设施的抢修和援助物资的接收与分配。

启动级及以上等级重大气象灾害时,县指挥部可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协调现场处置工作。

4.7信息公布

县指挥部办公室统一负责气象灾害信息对外发布,县应急局负责受灾情况、灾害损失情况和救援情况等信息对外发布。重大气象灾害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如有虚假谣传信息,宣传部要及时介入,更正虚假信息,发布正确信息,正本清源,营造良好网络氛围。

4.8应急终止或解除

根据气象部门的监测预报,结合专家组意见,气象灾害减弱或者得到有效处置后,短期内灾害影响不再扩大,经县指挥部同意后,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对外发布解除应急响应命令,并向指挥部成员单位发布。

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善后工作。

5 灾后处置评估

5.1 调查评估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急、民政等相关成员单位及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下级单位核定的灾情、灾损数据。指挥部结合成员单位核定的灾情数据,全面细致分析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成效和不足,评估气象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提出灾后恢复和重建措施和建议。

5.2 灾害保险

鼓励农民、政府积极投保,减轻气象灾害带来的损失。保险机构根据灾情,主动办理受灾人员和财产的保险理赔事项。保险监管机构依法做好灾区有关保险理赔和给付的监管。

5.3 预案演练

各成员单位应对本单位应急工作人员进行应急技术、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县气象防灾减灾应急指挥部根据本地的气象灾害,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演练规定,定期组织开展气象灾害预警、救援应急演练,演练结束后进行总结评估,检验预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5.4 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由于玩忽职守、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置职责,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6 附则

6.1 预案管理

本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由县气象局牵头及时组织修订和完善,原则上5年修订一次。各镇办及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预案编制或修订本地区、本部门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6.2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7 附件

附件:1.商南县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等级标准

             2.商南县气象灾害灾情快报表

             3.商南县气象灾害预警联络员登记表

             4.名词解释

5.商南县气象灾害应对处置流程图

6.南县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部门联动与社会响应措施

     

 

 

    附件下载:
  [附件1:商南县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等级标准  139K]
  [附件2:商南县气象灾害灾情快报表  131K]
  [附件3:商南县气象灾害预警联络员登记表  122K]
  [附件4:名词解释  137K]
  [附件5:商南县气象灾害应对处置流程图  116K]
  [附件6:商南县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部门联动与社会响应措施  89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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